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法律规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可以出让的,一般来说可以出让的土地都需要不同的流程,有的土地徐幺入招挂牌,有的土地可以协商出让,国有土地划拨是不需要出让的。上诉的三种情况分别对应了各自不同的法律,今天我们为打您收集整理了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那些算是国有土地?
  
  五类情形可纳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
  
  (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批准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划拨用地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二、相关法律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
  
  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三条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
  
  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第四条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五条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
  
  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
  
  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
  
  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拟
  
  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
  
  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有形市
  
  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
  
  因特殊原因,需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按照前
  
  款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应当包括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不同用途土地供应面积、地段以及供地
  
  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布后,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计划,在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限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
  
  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向用地申请。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布计划接受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第九条 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
  
  管部门方可按照本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除外。
  
  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十条 对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
  
  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用地者申请的用地项目类型、规模等,制定
  
  协议出让土地方案。
  
  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应当包括拟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界址、用途、面积、年限、土地使用条
  
  件、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时间等。
  
  第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拟出让地块的情
  
  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对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
  
  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
  
  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
  
  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第十二条 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和底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等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的出让价格不低
  
  于出让底价的,方可达成协议。
  
  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协议结果,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十四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应当将协议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接
  
  受社会监督。
  
  公布协议出让结果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
  
  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 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
  
  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
  
  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
  
  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或者协议出让结果的;
  
  (二)确定出让底价时未经集体决策的;
  
  (三)泄露出让底价的;
  
  (四)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五)减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违反前款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
  
  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便是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法律规定,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是可以纳入国有土地的范围,同时也是可以进行协议出让的。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进入本站,咨询专业律师,
  
  
  
  


·银西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银西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铁路作为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为您的出行提供了便利。蜿蜒辗转的铁路,看上去别有一番风味,国家在对铁路进行建设时,因为铁路的占地面积往往比较大,在对铁路建设进行划分的时候,可能会需要向当地人民征用土地,用来建设铁路。各级政府对于征地补偿标准...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如何规定?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如何规定?许多有过购买小产权房、回迁房想法的市民都应该知道,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住宅是没有土地证的,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部进行买卖交易流转,出售转让给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农村经营性质的土地承包权转让是否也有这样的规定,...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什么?地役权与相邻权的作为《民法典》下的两种权利,两者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同时他们也很容易混淆概念,在下文中我们主要介绍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以便能更好的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来对两者进行区分。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什么?所谓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土地的方便与利...


·拘传的地点在哪里,在什么地方执行拘传
      拘传的地点在哪里,在什么地方执行拘传当对满足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措施的时候,可能很多人会有疑惑,此时是在哪里进行拘传呢?换言之,法律规定的拘传的地点是在哪里?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一、拘传的地点在哪里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


·2023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2018年已经,过去一半了,那么涉及到的征地补偿的标准,娄底市民应该都非常想了解,2018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根据最新的规定,娄底市的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的征地补偿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下面我们一起来...


·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大田县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现在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出对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下面由我们为您做介绍,补偿标准不仅是补偿拥有土地使用权持有者补偿金,还会安置好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的住所。 一、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 大田县人民...


·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


·起诉离婚的地点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不是随便找一个法院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而是需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但是很多夫妻并不知道那些法院具有管辖权,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起诉离婚的地点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


·《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怎么确定 一、民事诉讼立案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


·城市户口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的推行,很多农村子女都去到城市生活并转为城市户口,于是就面临一个关于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房屋何去何从的问题。那么,城市户口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又该如何继承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的问题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