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其实继承和抚养在绝大多数的情况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其实继承和抚养在绝大多数的情况,都是发生在亲人之间的,这种亲情本质上根本就不是能通过一纸合同约定的清楚的,可是有些时候继承和抚养这两件事情也会联系在一起,那就是双方之间达成对其进行抚养然后继承遗产的这种协议。因此有些人就特别的关注于继承抚养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继承抚养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 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
  
  医疗安排:乙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 元。其他安排。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本协议。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2、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 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可是更多的情况下,实际上是老人和子女们之间针对赡养继承签订的某种协议,因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老人是需要赡养的,而被抚养的这些人名下也不可能有过多的财产,所以尚且谈不到继承的问题。
  
  


·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
      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


·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子女,赡养老人这是应当积极履行的义务。但实践中,有的人在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不履行赡养义务,而之后还想继承老人的遗产。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子女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按照法律规定,法律中的子女包含被领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夫妻离婚会进行户口分立,名字不会出现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还会进行财产、房产的分割。亲生和非亲生的子女情况不同,关于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利的问题,...


·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排序的?
      当一个人尤其是富翁去世时,首先想到的或许便是他的遗产该由哪些人来继承,而每个人具体得到的遗产又有多少呢?这便要了解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这能解决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和矛盾。因此,接下来,我们就要让您知道我国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排序的 依...


·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么?
      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么?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只要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合法收入是属于遗产。根据我国的《民法典》,遗产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发生在死者死后的一种收入,所以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并且死者也无权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但死者的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除死者的合理...


·继承人的配偶可以代位继承吗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享有继承权的人的子女,且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并未丧失过继承权。配偶做为丧偶的儿媳或者女婿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做为继承人要求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


·父亲去世母亲如何继承过户
      父亲去世母亲如何继承过户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可以选取母亲一人继承,有母亲一人去办理继承过户!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去房管,办理继承一半。由于是夫妻住房,没有特殊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产权,一方过世,需要办理继承,先看遗嘱,有遗嘱依照...


·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哪些2023
      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哪些(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在这五种遗...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 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


·子女和妻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如何继承遗产
      公民死亡后,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此时就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这个时候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那么子女和妻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子女和妻子是不是第一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


·无遗嘱的情况下怎么继承遗产无遗嘱的情况下
      无遗嘱的情况下怎么继承遗产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