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
  
  按专业划分:
  
  土建工程:一般土建工程预算,构筑物工程预算。
  
  给排水工程:室内工程预算,室外工程预算。
  
  采暖工程:室内采暖工程预算,室外采暖工程预算。
  
  电气工程:室内照明预算,动力配线预算,防雷接地预算。
  
  按费用内容划分:单位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总概预算。
  
  二、建筑工程预算的作用
  
  由于建筑工程预算系指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统称,因此,建筑工程预算在不同的设计或施工阶段,其编制的依据,与其所起的作用,都是不同的。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共同点,即都是确定和控制拟建项目建筑工程费用的文件。
  
  (一)设计概算的作用
  
  1、它是计算和控制建设项目中建筑工程所需费用的依据
  
  2、它是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依据。
  
  3、它是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经济合理的论证依据。设计是第一性的,概算是第二性的。设计中的浪费或节约,通过计算工程量和各项费用,最后都会从设计核算书中反映出来。因此建设项目的各个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出来后,在方案筛选、分析中,就可以利用核算中的有关指标(如平方米造价、三 大材料的计算量等)进行比较。
  
  4、它是不需编制总核算建设项目(如—个车间、一幢综合楼、—幢住宅楼等)进行招标制定标底价格的依据。
  
  5、它是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年原国家计委、建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指出:不论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在报请审批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同时.必须附有设计概算,没有设计核算,就不能作为完整的技术文 件。
  
  6、它是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下称“三算”)对比的基础。因为建筑工程概预算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它们既有着共同的作用,又有着不同的作用。因此,通过“三算”的对比分析可以考核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好坏,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资料,不断提高建设、施工管理水平。
  
  (二)施工图预算的作用
  
  1、施工图预算是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是控制施工图设计不突破设计概算的重要措施。
  
  2、施工图预算是编制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
  
  3、对于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不属《清单规范》规定执行范围的,可用施工图预算作为编制标底的依据,此时它是承包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
  
  4、对于不宜实行招标而采用施工图预算加调整价结算的工程,施工图预算可作为确定合同价款的基础或作为审查施工企业提出的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预算是一个十分必要且需要十分仔细的工作,它可以核算出在设计过程中的浪费,节省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对整个后面的施工奠定了重要的基础。除此之外,在预算中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是想,由不得一点马虎,


·一个职工在入职公司之后
      一个职工在入职公司之后,可能会要签订劳务合同,这也是在维护双方的一个权益的措施,那么大部分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通过文章的具体描述来了解一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


·重庆市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在重庆市打工的工人,如果在建筑工地上受伤,应该及时的要求建筑单位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的,工人还得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来明确伤残等级。这些是拿到工伤赔偿的必经环节。那么,重庆市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重庆市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1...


·因公无法正常工作,员工如何通过法律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因公无法正常工作,员工如何通过法律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相关规定已经表面工伤可以经过鉴定进行分别赔偿,那么成都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呢?其中包含一到十级伤残。同时还有工伤复发,医疗,护理等等费用。具体请看下文。 2018四川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


·工伤认定复议超过期限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复议超过期限应该怎么办? 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国际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为两个月,已经...


·签劳动合同是属于编制吗?
      签劳动合同是属于编制吗 事业单位编制现在也都是需要签聘用制合同的。具体您所指的劳动合同要具体看招聘公告和招考单位的招聘情况而定了,具体是公益岗位,编外人员,工勤等等有很多种。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于加班费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新劳...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员工加班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但并非是在所有的情况下,单位都是要支付其加班工资,其实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员工加班了,单位也是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为由,是否能够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长期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对其用人单位工资实际...


·建筑工程质量定义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定义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质量问题,这充分的表明了现在人们普遍对于质量都是非常重视的,但是实际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是不知道建筑工程质量定义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量 建...


·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责任如何承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在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的规定除了法定情形外,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1、服务期内,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2、服务期内,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