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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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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二、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如夫妻俩结婚证丢失,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个人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四、无结婚证的婚姻离婚法
  因为双方压根没有办理过结婚证,所以不符合国家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两位就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只存在协议分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五、无结婚证的婚姻合法吗?
  形成事实婚姻的特征: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综上所述,无结婚证的婚姻离婚法完全不存在,双方既没有经过法律流程完婚,因此不存在无结婚证离婚一说。通过我们的讲解,相信您已经明白了婚姻法的一切法律知识。同时,我们也希望众多有情人,且行且珍惜,切莫因一时冲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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