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应对员工长期泡病假?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如何应对员工长期泡病假?
  
  当今社会职场压力大,对于工作紧张的上班族来说,有个头疼脑热也是正常现象。有的人借着身体不舒服,伪造假的病假单,向单位频频请病假,并延长病假的时间。这样的行为影响单位的效益,不利于员工队伍的管理。那么,如何应对员工长期泡病假?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如何应对员工长期泡病假?
  
  1、制度明确。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写清楚请病假的流程,病假规定必须提供市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及住院小结或门诊收费单据,公司有权向员工的病假指定专人陪同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
  
  2、对现有休假证明到出具医院核实。每家医院对于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休假证明都是有规定的,一旦查出证明虚假,相关医生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3、指定医院复查病情。一般是在三级甲等医院。
  
  4、病假工资降低,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泡病假的情形有哪些?
  
  1、没病装病
  
  员工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通过托关系或者网上购买病假单,凭借病假单要求请假。
  
  2、小病大养
  
  一般来说,小病小休,大病大养。有些员工有个小病,休息1、2天即可,但谎称大病需要休息半个月,以达到不提供劳动或者旅游、做兼职的目的。
  
  3、怀孕或哺乳期的女职工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职工的泡病假比较常见,也比较容易理解。女员工怀孕,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状态,可能身体虚弱,为了保胎而要求医生开病假条或跟公司称病不上班,这种情况可能会持续到临产。哺乳期的女员工,可能因为身体还没有恢复,也为了方便照顾小孩,会要求病假。
  
  4、合同快到期的员工
  
  合同快到期的员工泡病假是因为这些员工对于公司是不是会跟自己续签劳动合同不是很有把握,通常会通过休病假,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达到公司必须跟员工续签合同的目的。这种情况一般事情发生在工龄快满10年的员工身上,因为满了10年,公司就必须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是什么?
  
  病假就是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生建议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员工凭借病假证明单,证明他休多久,公司给予他休多久,病假长短取决于员工病情伤势。医疗期是指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的长短由法律规定,取决于员工的工作年限。
  
  除此之外,医疗期与病假之间的区别最重要在于,医疗期是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少HR说员工休病假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不对的,员工在医疗期内才是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医疗期本质上是保护劳动者。一般来说,生病休息是人之常情,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但是有不少员工利用医疗期的优势恶意请病假,达到他不想提供劳动,又享受公司提供的病假待遇,这就是日常所说的泡病假。
  
  综上所述,员工休病假主要是为了看病就医,是正当的劳动权利,如果借着看病,长期泡病假则是不对的,单位可以加强制度管理,定期到医院复核,并降低病假的工资待遇,通过有效手段,杜绝员工泡病假的现象。毕竟,员工不上班不仅影响个人,还对单位的日常秩序带来破坏。
  
  


·劳务关系协议对于有劳务关系的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
      劳务关系协议对于有劳务关系的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劳务关系协议能够直接证实双方存在劳务关系,如果没有劳务关系协议的话可能证明起来就非常麻烦,有些时候甚至会无法进行证实,可能会对自身有非常大的利益损失。那确认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条例有哪些呢? 劳动关系的证...


·对于企业员工来讲,工作之余谈论最多的话题莫非薪酬和福利待遇了
      对于企业员工来讲,工作之余谈论最多的话题莫非薪酬和福利待遇了。良好的薪酬和福利制度可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积极性,从而提升企业效益。那么如何科学制定薪酬与福利管理制度?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我们为此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看一看。 一、确定企业薪酬的原则与策略 这是企...


·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随着我国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很多人选择去大城市找工作。但是随之而来就是一些劳动纠纷的案件。我国的各个城市为了避免出现此类的案件和纠纷,相继推出了有关的法律条例。那么我国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是怎么样的呢? 一、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2007年8月20日,A到内蒙...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重点内容? 一、抓好3个环节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装修工程的节能同样要注意节能设计、施工管理和材料、产品选购等3个环节。 1、进行装修...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是怎么规定的相信从事建筑工程的人员,对于工程质保金的问题肯定并不陌生。工程质保金在法律法规当中有着相应的约定,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相关人士对于工程质保金的相关问题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是怎么规定的?一、工程...


·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不过必须要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辞退,同时在一些情况下单位还不能辞退员工,那么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


·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吗?
      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吗?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因为辞退临时工的话,他也必须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之下所进行,如果是违规操作的话,依然是面临着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比如一些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只要具备这几种情况就可以形成劳动关系:第一种是用人单位和该劳动者要符合法...


·签订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有哪些
      签订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工程建设五项指的是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五种工程类型,包括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就是承包人想拿到以上五项工程,需要和发包人签署的承包合同。那么承包人签署五项承包合同需要注意哪些要点?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要了解...


·劳动合同是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劳动合同是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合同解除就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劳动者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那么如果单位辞退我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委员会进行投诉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只是习惯了每月扣除一些工资作为个人的社保支出,但是真正到用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的账户上还有多少钱,这时有许多办法可以查询到五险一金的具体情况。那么常州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我们为你解答。 一、常州社保查询...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但是为了切实保护实际施工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