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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主要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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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主要特殊规定
  
  (一)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17、锅炉司炉。
  
  (二)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 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 动:
  
  1、《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3、《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5、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三)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一年;
  
  3、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二、未成年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未成年工应当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防止 因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损害到劳动者的人 身权益,法律允许劳动者对以上行为进行拒绝。同时,对于危及生 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的行业,劳动者享有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这样规定有利于劳动者能够及时处置这种危险情况,充分保障自己 的身体健康与利益。???
  
  
  通过以上叙述,您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一定有所了解,只有熟知这些法律,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涉及到相关具体事件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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