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国家在婚姻方面规定的是非常严格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们国家在婚姻方面规定的是非常严格,在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必定在今后的过程中接触到婚姻,所以说我们您对于婚姻的话题是非常敏感。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我们国家承认的有效的婚姻。那么婚姻无效的是诉讼时效有何规定?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有诉讼时效的情形:
  
  非自愿婚在非自愿方获得自由后,一方发现受欺诈或受欺骗后,继续与之同居满六个月的;一方或双方到达法定婚龄后满六个月,或虽未满六个月但女方已怀孕或生有子女的;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领取结婚证后满一年的;患禁止结婚疾病在疾病治愈以后的;有生理缺陷无性功能,婚前欺骗、婚后发现后继续与之同居满一年的,或虽未足一年但不能提供医院出具的不能医治的医疗证明的;以及结婚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书的。
  
  因重婚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
  
  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近亲属”是法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概念,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对于婚姻无效的是诉讼时效的方面规定在我们的国家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表述,对于无效的婚姻往往是其中的一方受到了威胁胁迫之后发生的婚姻关系这种就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提起诉讼的,诉讼的时效其实是没有时间的限制的。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


·夫妻一方拒绝生育是否可以离婚
      生育权是夫妻都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的。但实践中,由于是女方实际进行生育,因而很多情况下可能女方会拒绝生育,这时就会对男方的生育权造成损害。那此时夫妻一方拒绝生育的话是否可以离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一方拒绝生育是否可以离婚 婚姻关系是靠夫妻双方...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什么后果
      夫妻离婚时候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其实这是不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的,因为本身抚养自己的孩子,这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很多夫妻在离婚以后,男方可能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就是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肯定是法律上也坚决不允许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什么后果? 一、...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


·2O15年国家赔偿金标谁是什么?
      国家赔偿金由国家对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在些过程中侵犯公民人生自由,公司生命健康权的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由于国家赔偿金的标准每年都会有一定变化,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介绍国家赔偿金标谁的具体内容。 (一)国家赔偿金标谁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在夫妻财产里面,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之所以要这样区分,是因为法律中规定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只能对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那么实践中,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


·夫妻一方放弃共同财产协议书如何书写?
      夫妻一方放弃共同财产协议书如何书写?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夫妻一方放弃共同财产协议书如何书写?本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与????????? (身份证号????????? ...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自动离婚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


·婚姻关系破裂后
      婚姻关系破裂后,双方可以通过协调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自愿离婚;如果不能进行和平合理的协调,可以诉诸法律,法院接到离婚诉求后会进行相关的审理,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如何起诉离婚?我们结合相关法律具体解答如下: 婚姻中的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绝大多数)协商不能一致时,在法院办...


·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实践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可以通过给付抚养费的形式来承担作为生父母的义务。抚养费的支付没有疑问,但是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我们可以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这个问题。一、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


·拐卖妇女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如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