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二、工伤死亡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单位与职工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可是工伤发生不在少数,因工伤死亡的情形也有很多,这个时候就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作出处理。一般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话,其实就不需要在进行鉴定了,结合当地关于工亡的赔偿标准规定,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赔偿数额就行。
  
  
  


·单位雇佣童工的后果有哪些?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如果正儿八经的使用劳动者来工作的话,那么就要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履行对劳动者的合法义务。为了避免履行法定的义务,有的单位在一些简单、固定化操作的岗位上选择雇佣童工。那么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后果有哪些呢?要知道雇佣童工行为是被我国禁止的。 一、雇佣童工的后果有哪些...


·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
      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一、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 程序上会有这样一个步骤,但当事人可以选择不调解,要求仲裁委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因疫情延迟开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


·辞职员工补偿申请书需包含的补偿理由有哪些
      辞职员工补偿申请书需包含的补偿理由有哪些?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然认为员工辞职要写辞职申请,要得到单位批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现行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企业即可,没有其他条件。 许多企业认为,如果员工辞职时不办理工作交接或与企业有未...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一、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同时,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存在法律的强制性,当事人不...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伤之后,治疗完成以后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所申请的工伤鉴定事项,是劳动者伤残能力鉴定等级的基础和后期工伤补助及伤残补助金索赔的基础,那么工伤认定有哪些要求,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公司员工超过退休年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


·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 因劳动争议仲裁而需要 申请法律援助 的,申请人(应该是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已经工作的劳动者们应该都加过班,存在着一个法律常识是加班是肯定支付加班费用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加班费应当怎样进行发放,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 要怎么申报工伤认定
      一般申请工伤认定之前也要清楚的知道究竟是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有权作出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过我国也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作出了限制,那通常在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比较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


·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时一种行政行为,对于没有进行认定的,不得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受伤者以公司不承担责任为由上诉,人民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若是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限定期限内提出复议,那么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撤销?
      在企业中,由于开始制定合同的时候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劳动合同存在着漏洞或者纰漏,随后又未注意到有着违法的合同上的缺漏以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最后得到相应的处罚后,企业总是会有一个疑问,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撤销?这是合法的行为吗?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