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如何审查房屋中介资格?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现在做房屋中介生意的越来越多了,其中主要还是以私人为主,这个时候可能当事人就不太放心了,怕自己遇到黑中介,损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委托房屋中介之前,最好先对房屋中介资格做出审查,那究竟应该如何来审查这个资格?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选择二手房中介
  购房者在选购二手房时都选择中介代理交易,因二手房交易过程长、环节多、手续复杂,因此交易的潜在风险也较新房更大。在立契过户未完成、房款未交付以前,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差错,导致前功尽弃。所以交易双方都存在相当戒备心,这个阶段就需要中间机构起到居中担保的作用。由于当前中介市场鱼龙混杂、各中介公司水平参差不齐,市场透明度较差,缺乏有力的市场监督,使得普通百姓对中介代理服务也是戒心重重,所以审查中介资格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如何审查房屋中介资格
  那么如何审查中介资格呢,简单的来说,要看一下四个方面:看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看中介公司是否有国地资源及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证书》。看中介公司的注册资金。看中介公司的企业规模,办公条件。
  三、如何与二手房中介打交道
  1、瞄准品牌服务中介想要随便找一家房产中介是很容易,要找一家正规的却不易,但这一点对买房人来说却至关重要。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都想分一杯羹。于是,他们也不管自己是否有能力从事房地产中介,都一股脑儿地涌入了中介这一行业,其服务质量可想而知。在此情况下,您应该去找一些有较高知名度、口碑较好的中介公司,通常他们都有较规范的服务程序且手续齐备。正规的中介公司收取的价格较低,且服务费规则明确、明码标价,透明度高。而一些不正规的个人中介公司往往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全凭客户的具体情况而定,常常是“看人下菜碟”。另外,您可能会看到某些中介公司的招牌下赫然写着“某某集团”的字样。其实这些公司大都是独立的公司,只是与某某集团有一些财务上的关系而已。这些中介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无非是觉得大树底下好乘凉来欺骗消费者。一旦出事,这些中介公司就会溜之大吉。当消费者找到其所隶属的集团解决问题时才恍然大悟,该集团根本不负法律责任,自己也无法从他们那里得到任何赔偿。2、双方见面谈条件不论您是买的清水房还是装修过的二手房,都要注意一定要坚持上下家见面。因为部分违规的中介公司会利用上下家不见面的机会来欺上瞒下,赚取差价。所以,只要和双方见面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也可以比较真实地了解房屋的出售价格。此外,有的房产中介为了促成生意,赚取中介费,会单方面口头向买家保证,房子原来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柜子、热水器等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正式交房时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一片狼藉。其实只要在买房合同中注明条件,这种经济损失也完全可以避免。3、额外收费要谨慎如果碰上自己特别满意的房源,千万别急着付类似意向金之类的钱款。因为这样做不仅不能保证您顺利买到房子,反而可能会招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中介公司收取意向金本就属于违规操作,而且付意向金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意向金只在一定时间内有约束力。关键是要制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签订过程中,付款方式是要非常注意的一项要素。若通过中介交易,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可以标明:中介公司于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支付房款给卖主等条款。其实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有一定的帮助。毕竟现在的黑中介太多了,稍不注意自身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而在委托中介买卖房屋或租赁房屋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 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区别主要在于: 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2、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如何退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如何退在租房合同当中,房东和租客肯定要针对租房的期限问题进行约定的,合同到期以后,房东和租客如果没有什么争议的话,肯定还需要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但是如果说租客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想再重新续签合同,并且想退租的话,虽然说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仍然有人并不知道租房合同到...


·一房二卖之后还能继续履行吗?
      如今在房产交易市场中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势必会有一方购房者的利益会受到损害。而实践中,在一房二卖之后还能继续履行吗?这是很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房二卖之后还能继续履行吗 高房价时代,遭遇“一房二卖”后,继续履行...


·如何辨别非法集资买房相关诈骗?
      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案例随处可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受骗,特别是接收信息渠道单一的老年人,他们积累了资产,有意投资房地产等大型项目。非法集资买房相关案例中,犯罪者多用出售房产份额、土地开发等不动产相关诈骗行骗。承诺到期后有奖励等高额回报,实际无经营执照和实际项目,最后携款潜逃,多数案...


·离婚房屋判共用解决方案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很多家庭在闹离婚,因为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附近不断的增加,实在离婚的时候遇到的问题纠纷也就比较多,主要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也就是房产的分割,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离婚房屋判共用解决方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离婚房屋判共用解决方案规定...


·楼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


·拆迁房屋补偿公摊面积怎么算
      买房子的时候您都会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子的公摊面积有多大。在拆迁的时候公摊面积也是需要考虑进去的,拆迁房屋补偿公摊面积必须纳入到补偿中来,这也是属于您的房屋面积的一部分,也是确保您合法利益需要,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一、什么是公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


·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
      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 一、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开饭店的,进行拆迁时承租人是有补偿的,补偿包括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