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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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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要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就包括进行合同登记备案,而当事人无法到场进行登记时,可以委托别人进行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要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范本以供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
  
  (一)《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及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三)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二、没有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相关法律有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30日内,应当持有关文件和证件,到所在县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房屋租赁证。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租赁房屋除了签订合同外还要到相关部门备案,而就现实中通常的情况来看,很少有人知道要去备案这回事,知道并且这样做的人也不太多。那么对于这种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没有备案的合同怎么看呢?是否意味着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呢?
  
  其实,不然。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房屋租赁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未办理登记只是使租赁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在其后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备了案,那么先前签订却未备案的合同则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虽然未经登记,但它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仍然要全面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 ?
  
  今委托 (性别: 年龄: 职务: )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 区(县) 街道(乡镇) 街(路) 号(小区) 楼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我(单位)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受委托人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首先能确定的是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十分重要,对于实现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双方权益来说,都最好进行备案,那么当事人如果实在无法亲自到场,则可以通过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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