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如何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在诉讼过程中,有些人为了胜诉,伪造证据,使之成为非法言词证据,非法言词证据违反了司法的公正性,也会影响到法官或者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现象,因此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势在必得,接下来的我们为您整理介绍。
  
  一、完善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1、
  明确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标准
  我国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适用条件中存在的问题,如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界定不明,对非法言词证据取证手段的排除范围规定过小等,应该通过完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标准来加以解决。只有在有规则可循,有标准可参照的情况下,该规则才能更好的施行,发挥其保障人权的作用。对于司法人员违反了法定程序或是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使用的手段,包括非法羁押,超期羁押,服用药物、催眠或采用使人疲劳、饥渴等手段等,法律应作出更为明确的、具体的规定。
  2、
  明确非法取证的具体方式
  现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言词证据的适用范围是很有限的,虽然规定了对该类证据的强制排除,但也难以满足司法实践中对遏制非法取证行为的现实需要。通过上述的分析,如果要扩大非法取证的范围应与我国司法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律及相关的国际条约。应较为全面概述非法取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的具体方式,如使用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非法拘禁的手段;有损身体健康的手段,其中包括殴打、违法使用械具或者变相肉刑;其他不人道的方法。
  3、
  明确非法言词证据衍生出实物证据的效力
  事实上,我国并未排除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由于获取这些衍生证据的手段是合法,也没有侵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如果该证据的证明价值较大,完全将其排除可能会影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因此,对于非法言词证据的衍生实物证据可以采取不同的标准:一是对于非法言词证据派生出的言词证据,如果是用合法程序获得派生供述,并经庭审质证确定该非法证据与派生证据相一致的,可以认定有证据效力。否则,应当予以排除;二是对于非法言词证据派生出的物证,如果是用合法程序获得派生物证的,就能釆信。否则,予以排除。
  二、 建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的保障制度
  
  1、
  在讯问过程中采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为了能使得正确的获取是客观而又全面的,就要对讯问活动采取全程同步录像,这样可以使证据得到固定和记录,而且这样不但能够使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刑讯逼供确切的保障,而且还能很好的加强侦查人员自觉的依法文明办案。现在,在预防和人权的保障等方面采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做法已经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
  2、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为了解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得到人民法院的同意后,他们可以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是不可替代的,因为他们不但完全了解取证的整个过程,而且还是收集和提取证据的主体,他们了解案件进展的整个过程。而诉讼实践中,并没有几个侦查人员会出庭作证的,出庭人数屈指可数。对此,对于拒不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应规定相应的惩戒措施,进一步完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
  3、
  对违法取证人员的惩戒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违法侦查行为是危害最大但也是最常见的非法取证行为,它也是出现很多冤假错案的罪魁祸首。暴力取证和刑讯逼供等都是能够引起严重的后果的违法行为,而我国只是针对构成犯罪的取证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对那些还没有造成犯罪的违法取证行为,还没有出台能够有效对其进行监督的文件。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了非法取证行为不但查处不到位,而且屡禁不止。所以,为了能够有效的防止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仅仅排除某几种非法取证手段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对非法取证主体的惩戒制度进行完善,同时也要追究对还不能构成犯罪的非法取证行为的司法人员相应的行政、经济等法律责任。为了能够更好的禁止那些暴力取证和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人民法院不但要在监督和管理方面加大强度,还必须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后,提出正确的意见。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要想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就要从明确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标准、方式和衍生出实物证据的效力,同时还要建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的保障制度,同步录音录像、完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建立和完善对违法取证人员的惩罚等方面来保障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诈骗40万从犯怎么判刑?
      诈骗40万从犯怎么判刑?诈骗40万从犯的判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犯可以从轻处理,诈骗40万数额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有缓刑吗?
      不少人在犯罪之后往往都希望自己能够适用缓刑,对于强奸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同样也有这样一种心理。那么强奸罪有缓刑吗?如果有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宣告缓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


·私放在押人员罪和脱逃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羁押犯罪人员的流程,羁押期满犯罪人员才可以得到释放。但是在社会中时常会发生执法人员私放在押人员或者因为看守不严犯罪人员越狱逃脱的现象。那么,私放在押人员罪和脱逃罪的区别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和脱逃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玩赌博机被抓拘留期限是多久
      一、玩赌博机被抓拘留期限是多久?一般是拘留5到15天,赌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赌资巨大或参与人数巨大,则...


·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处罚
      信用卡逐渐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张结算途径,为广大群众带来了便利,也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严重危害了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国家为了打击这种行为,在刑法中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现实中构成了此罪的,那一般要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处罚?本文马上为你做介绍。 一、怎么对信...


·过失犯罪三者险赔不赔?
      因过失犯罪保险公司赔吗?不赔,保险公司不赔的主要原因有几点:第一,带病投保且没有告知。这种情况被保险公司查出来,一般就不赔。第二,职业工种告知不实。投保的时候是一个高风险工种,比如建筑工人,但告诉保险公司是办公室内勤。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赔。二、法律规定我国《保险法》规定...


·网络诈骗判刑两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络诈骗判刑两年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刑法当中并没有规定网络诈骗罪罪行,只不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的时候,是利用了网络这一平台。并且照目前的情形来看,网络诈骗的覆盖范围还比较广,国家关于网络诈骗的量刑也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为了方便您理解这一法律常识,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网络诈骗判刑两年...


·遗弃罪是自诉吗,自诉状怎么写?
      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将诉讼案件分为不同的类型。当谈到自诉案件,人们会自然想到公诉案件。对于那些涉及到多数人利益的情形,司法机关会提出公诉;若是仅涉及到特定主体的案件,则属于自诉案件。遗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遗弃罪是自诉吗? 一、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遗弃罪大部分是自诉...


·聚众斗殴罪可以缓刑吗?
      聚众斗殴罪可以缓刑吗? 一、聚众斗殴罪可以缓刑吗 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案情而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多少钱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多少钱 一、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多少钱?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标准时因人而异的,各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


·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什么意思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4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4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三年的刑罚,如果在4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三年。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