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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终止,指专利权人获得的专利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
专利权的终止有下列三种情形:
一、专利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专利权期限依不同的专利分为下列两种:
1、发明专利:期限为二十年;
2、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期限为十年。
专利权的期限截止于申请日起的第二十年或者第十的的同一日。
二、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而被终止。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专利权的年费。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专利权人没有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没有按规定缴足的,应当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齐,并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按照每超过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终止。
三、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专利权人可以声明放弃已获得的专利权,但权利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自愿放弃权利声明书。
属于第二、第三种因专利权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的,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时生效。
·专利权的归属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的实施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实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强制许可使用权。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权的取得有下列两种情况:
一、...
·专利权人应履行的义务
专利权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缴费义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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