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公司数量是很庞大的,但是所有的公司肯定都会有法人,法人基本上就是可以认定为公司的老板了。法人对公司是很重要的,一般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法人来进行解决。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一般都是营业执照的签发,并且有相应的公司章程和法人章。
  
  
  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是营执照的签发
  
  
  条件
  
  
  法人成立的条件是指法人成立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成立的条件是:
  
  
  (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实质要件是指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要件要求法人符合法定的程序。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法人的种类、规模不同,其所需的财产和经费的要求也不同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成为特定化组织的标志,组织机构是法人意志形成和实现的基础,场所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地点。这些都是法人必须具备的。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形式要件
  
  
  法人成立的形式要件或程序要件是有独立的章程并且进行登记
  
  
  (1)法人章程法人是一个组织体,法人章程即是这个组织体的“宪章”。章程是法人成立不可或缺的形式要件。章程是法人设立人(或法人成员)为设立法人而制定的确定法人目的、组织机构等贯彻实现法人目的的制度和行为规范的法律文件。法人章程的基础是全体法人成员的合意——成为法人成员必须承认章程并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法人成员承认章程的途径或方式是签署章程,也可能是加入。一般来讲,法人的设立人需要签署章程;法人成立之后,凡是加入社团法人取得社员资格的人,即推定其承认章程。因此,法人章程反映了全体法人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法人章程不仅规范法人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和法人机关的运作,而且规范所有执行法人事务的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因此,法人章程是法人存在和运行的灵魂,是法人成立必备的要件。德国民法学家卡尔·拉伦茨认为:“为了使法人,能够通过其机关确立统一的意思,并进行活动,就要建立机关,确定活动范围,它就须在设立过程中,制定联合活动和机关行为的规范,也就是说,需要制定一个章程。”“法人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活动体’,只是I刭为章程规定了它自己的法律制度,如果没有这个章程,便不能有这个‘活动体’。登记设立的法人中,章程是注册登记必要的法律文件;同时章程因登记而产生公示的效果,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法人章程的修改在未登记之前对第三人也不生效力。在我国,只有机关法人才毋需章程而设立,其他法人均需要章程。各类法人的章程由相关法律调整。
  
  
  (2)注册登记公法人的设立,一般依国家或政府部门的决定而成立,不需要履行特别程序,而私法人的设立一般需要登记。尽管在不同国家,不同法人设立的全部程序繁简不同,有的采形式审查而有的采实质审查,但是,对于私法人采用强制登记原则,以登记取得法人资格,非经登记不得以法人名义活动,成为立法通例。对于需要登记的法人而言,登记是法人设立过程完成的标志,即法人成立的标志,也是设立中组织正式取得法人资格的标志。因此,注册登记是法人设立非常重要的形式要件。法人经登记成立的法理根源在于:法人是独立权利主体,以自己名义参与民商事活动,如果与之交易的相对人对其财产状态、组织状态、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甚了解,就有遭受不测的危险。采取登记制度,可使当事人了解法人的情况,有利于保护交易的安全。另外,经过注册登记由国家主管机关对法人设立的条件进行审查,可以保证法人的设立符合社会公众利益,并可以实现国家对法人的必要监督,从而保障社会经济有序化发展。罾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从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起成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社会团体法人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成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8条,事业单位法人应当经过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准予登记并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取得法人资格。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的规定,机关法人成立的时间则是主管机关批准设立之时。
  
  
  公司法人的成立条件往往是营业执照的签发,因为没有签发营业执照的话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规定的是属于违法经营的,所以说营业执照对于法人的成立是很重要的。对于法人方面的内容远远不止这些,当法人也是需要有条件的,最基本的就应该是有承担风险的能力。
  
  
  
  


·企业人员渎职判什么罪
      渎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触犯刑法,会被判处渎职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哪种方式占公司融资比例最高?
      哪种方式占公司融资比例最高?任何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都可能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当前,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很多,包括银行贷款、信托公司融资、资产管理公司融资、股权融资等。企业融资的时候主要是考虑融资成本和风险,那么哪种方式占公司融资比例最高?我们结合有关资料和您分析下。 一、哪种方...


·公司新增股东办理时间要多久
      公司新增股东办理要3到5个工作日,具体看当地登记机关的工作效率。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


·注册资本多少才是大公司?
      注册资本多少是大公司是怎么规定的与注册资本无关,同时满足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才可以叫大公司。国际常用以下5个指标来衡量:创业的核心技术;规模经济,也就是成本优势;对供应链的管理能力;品牌价值;资源垄断。公司大不大跟公司注册资本没有必然...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 1、基于签订...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中,相信您都有过保险的经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更多的人参与了保险,由此,很多人创立了保险公司。同时,为了规范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以及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制定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下面是对这一内容的详细介绍,请继续往下阅读了解。...


·物业公司高空坠物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物业公司高空坠物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物业公司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物业公司管理着小区里的各个方面的大小事务。在各大小区里时常会出现高空坠物现象,因此很多人想知道物业公司高空坠物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改制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企业改制的时候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而且为了防止企业在改制的时候发生躲避债务和税费的情况,其实改制之初,国家都是要要审核企业改制的方案,并且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这是改制之前的重要步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