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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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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1、劳动合同对劳动回报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回报的,同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回报。
  
  3、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回报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话劳动者有补偿么?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回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回报、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回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加班工资怎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劳动回报: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劳动回报;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回报;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劳动回报;
  
  由此可见,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单位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按月支付工资。即使员工处于试用期,也可以拿到工资,标准按照岗位平均工资的80%计算,单位安排加班的,要支付加班工资,如今单位拒绝足额支付,则员工有权提出经济赔偿,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展开的解读,希望对劳动者维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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