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公房纠纷一般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决定权在产权人手里公房不存在分不分的问题,因为公房的所有权不在你们手里,所以公房不能赠与不能继承。公房只有变更承租人,承租人需要户籍在公房,并且在公房居住超过一定的时间,至于具体变更给谁,决定权在公房所有权人那,谁想变更为承租人,应当向公房所有权人申请。如果其中一人出资将公房买下,那么从法律上公房的所有权人就是出资人,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但是出资的时候你们各方之间有协议房屋买下归各方共有除外。公房使用权纠纷可以起诉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在案件受理范围方面,纠纷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一些界限: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三、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四、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五、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六、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七、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如私房改造中的问题,建国初期由有关部门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的问题等,原告应向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但有关部门按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房对于我们来说根据就不存在分与不分的问题,只要谁是房主的产权人,那么这位产权人才有权力来进行处分,而且有些公房的产权人还是国家的,这样的话,根据就没有任何争论的问题,大多数公房只有使用权,根本就没有买卖的权力,所以,一般公房的分割还是必须要协商来解决。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多少钱?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多少钱?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多少钱? 自住商品房购买者范围更宽,主要是社会夹心阶层,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又不符合保障房购买资格的人。 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


·房子如何立遗嘱给孙辈?
      房子如何立遗嘱给孙辈?可以立遗嘱给孙辈,但要满足遗嘱的相关构成要件,必须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才可以人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


·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
      婚前房产就一定是属于夫妻个人的吗?其实并不然,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所花费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因此就婚前房产来讲,实际存在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


·相比之下,其实二手房的价格都还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低一些,因
      相比之下,其实二手房的价格都还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低一些,因此现在也有部分人选择购买二手房,这样自己也是能够负担的起的。而不管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其实都是有一定的风险。那到底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有哪些 由于在二手房屋...


·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
      对于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住就图个实在,图个安稳,图个节省。相对于商品房来说,二手房有很多优势,如今很多购房者把目光转向了二手房市场。购房者应事先对二手房买卖相关事项了解一下。那么,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 只有以下几种情...


·很多购房者在验房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所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但此
      很多购房者在验房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所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但此时首付款都已经交了,并且向银行按揭申请的贷款也已经批准下来,因此就认为肯定无法退房。那遇到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要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要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房屋的他项权益证由谁来办?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人们可以拿来进行抵押,日常生活中,房产抵押是人们融资的主要方式,办理房产抵押一般要到银行,或者信托公司等。用到的材料包括一份他项权证。那么,房屋他项权益证由谁来办?这个证在产权证办好后抵押用到的,应该由抵押人办理,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房屋...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这样的情况合法吗?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这样的情况合法吗?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的情况合法么? 经常有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签订合同时卖方没有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无...


·婚前财产中的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
      随着现代社会离婚率普遍增高,越来越多的人都面临着伴随离婚而来的各种问题,其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婚前财产的分配问题,而离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的重要部分,它该怎么分配,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以下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


·怀孕离婚房产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怀孕离婚房产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一、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税类: ①契税按产价2%; ②印花5元。 费类: ①登记费80元; ②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 ③工本费20元。 二、如何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①离婚判决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