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打离婚的主意骗了我的钱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打离婚的主意骗了我的钱怎么办?不管双方是因为什么离婚的,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已经离婚的结果无法改变。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在离婚时被欺骗导致的同意净身出户,那么其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索要财产。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相关知识: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躲避债务、满足购房条件等,双方协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办理假离婚的。我国婚姻法不承认假离婚,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因此,对于假离婚的,想要达到离婚的效果必须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或者夫妻双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此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是假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的意见是一致的,所以不会通过法院办理离婚)。因此,夫妻双方协商的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上就视为真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在领取离婚证时已经生效。除非在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发现之次日起一年内可以重新申请财产分割,否则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协议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在现实生活中,假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存在两种情况:1、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2、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发生的,财产不能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平均分割。共同所得的财产是指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综上所述,夫妻尽管是自己商议好暂时离婚来获取国家给出的优惠政策也需要到民政局去登记事实,一经登记的夫妻就直接没有了法律的保障而之后的财产的纠纷就不能算作是婚姻内的问题而需要结合其他法律来进行财产侵权分配上的诉讼。
  
  
  


·当事人诉讼重婚谁取证?
      当事人诉讼重婚谁取证? 一、当事人诉讼重婚谁取证? 重婚罪谁负责调查取证:重婚罪,可以提起自诉,可以公诉,自诉的需要自诉人调查取证。公诉的需要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重婚罪调查取证的方法: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 2、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3、一定要与重婚者生活场所...


·每年到了一些节假日,老百姓通常都会组织家庭聚餐,这中间少不了
      每年到了一些节假日,老百姓通常都会组织家庭聚餐,这中间少不了喝酒。有些人喝酒后,还开车回家。交警发现后,会对车主进行酒精含量测量,确定属于醉驾的,会吊销其驾驶证,并扣留车辆。那么,车主构成醉驾多久能去取车?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车主构成醉驾多久能去取车? 车辆...


·上海法院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签下离婚协议离婚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一直是离婚双方的纠纷所在。在给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方面,不同的城市根据不同的生活压力也有不同的标准。那么,上海法院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


·赖在别人家还钱算私闯民宅吗?
      赖在别人家还钱算私闯民宅吗?只要没有经过住宅所有人的允许情况下进入室内的都算私闯民宅,所以赖在别人家还钱算私闯民宅的。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


·一、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一、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依法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微信诈骗,有的时候会想到报警,因为公安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又会担心金额达不到要求,我国法律也对公安人员的管理范围进行了规定,那么微信被骗了1500能报警吗?我们来了解下。一、被骗1500元是否可...


·离婚证据的使用
          1、书证。 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


·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在所在地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只需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办理规定,提交对应的材料,同时符合办理他项权证的条件即可。那么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这就涉及到本文的主要知识点,下面跟随我们一起讨论。 一、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夫妻苏州他项权证需提供的资料:...


·非婚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不同与婚姻期间购置,非婚同居期间财产纠纷一般按共有处理,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


·离婚女人怎样能要的孩子的抚养权第
      离婚女人怎样能要的孩子的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


·离婚财产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