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尸体处理过程怎样进行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纠纷尸体处理过程怎样进行根据这条规定,需要进行尸检的数量将会大大增加,因为死者的家属对死因的任何异议都可能启动尸检程序。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曾有一公民询问笔者,医方是否有义务告知死者家属对死因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尸检。因为进行尸检有48小时内及最晚不超过七天的规定,超过这一时间,即没有再进行尸检的意义了。在该公民询问的问题的背后,实际上隐含着超过法定时间后无法判定死因时,究竟是应由死者亲属承担责任还是应由医方承担责任的问题。医方认为死者家属没有提出尸检要求,医方不应承担责任,而死者家属认为医方没有告知其进行尸检的法定时间及其要求尸检的权利,医方应当承担责任。究竟应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公民有这个意识,知道已有申请尸检的权利;二是由医方通过一定的方式将死者家属这一权利告知死者家属,即在死亡通知单上载明这一权利,明确告知死者家属可以在何时要求尸检及要求尸检的理由,以利于其行使要求尸检的权利,至于死者家属是否行使则由其自行决定。应该讲在明确了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其它内容才可能比较顺利地执行。还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第十九条关于火化尸体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能够执行,但是当医患双方对死者的死亡原因分歧较大,又没有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尸检,难以确定死因时就很难执行。笔者曾遇到过一例,一患者因患肾病,到甲医院就诊前半年一直需定期作“血透”,这天下午在甲医院作过“血透”后,精神特别好,还用手机与友人打了几十分钟的电话,但当晚即因病情恶化死亡。对此,死者的家属既不申请尸检,也拒绝将尸体火化,而是将远在几百公里之外的亲友上百人召集到甲医院闹事,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甲医院虽然也将上述情况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汇报了,也向公安机关报告了,但却未能得到火化尸体的明确指示,因为担心强行类似的例子较多,医方被迫保存死者尸体的时间甚至有长达一年以上的。因此笔者认为,除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以行政法规的方式规定院方按法定程序处理尸体的权利外,还应以法律的形式对阻挠尸体火化的死者亲友规定惩罚性的措施,以及公安机关就制止因阻挠尸体火化干扰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职责,这样才能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的上述规定得到切实实施。在我国的医院中,由于医患双方对治疗和基本的医疗常识不能够达成一致时,就会出现一些医疗纠纷,对医院的管理和医院的治疗都带来极大的影响。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类时间的尸体应在48小时或7日内进行检测,这段时间对相关的案件进行调查。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谁来承担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谁来承担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后,因为造成医疗事故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的医疗事故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此时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吗?只有根据相应的赔偿标准,才能最终计算出赔偿数额。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当然是要在专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确定赔偿。医疗事故分为四级,每一集的赔偿标准又有所不同,那么二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又有哪些赔偿内容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对审理医疗损害责任案件纠纷
      对审理医疗损害责任案件纠纷一、关于案由的问题根据《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可以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区分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其中的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应包括未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不涉及医...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一、案情介绍 小赵怀孕后一直在某妇幼保健医院检查。随着腹部一日一日的隆起,小赵期待着小宝宝的诞生。预产期到了,小赵住进了某妇幼保健医院。小赵十月怀胎并没有结果,她的小宝宝并没有如她所愿呱呱坠地,她为人母的希望落了空。因为她生下的是死胎。小赵接受不了在她...


·北京医疗纠纷案例处理规定是什么?
      北京医疗纠纷案例处理规定是什么? 对于医疗事故很多人都比较清楚,你在发生医疗事故就必然会给患者带来巨大的创伤,甚至会导致患者直接死亡,这样的事实对于患者家属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因此就会产生很大的矛盾纠纷需要及时的去依法解决,那北京医疗纠纷案例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医疗事故亦是时常发生。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医生和病人都是毁灭性的。要是患者被确认构成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话,则可以享受七级伤残的赔偿待遇。那么其具体这个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


·医疗事故罪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司法实务中,一旦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必将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那究竟认定医疗事故罪的标准是什么?而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条件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您更好地认定医疗事故罪。 一、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立案是医疗事故罪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医疗过错辩解怎么辩?
      医疗过错辩解怎么辩? 一、概念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指的是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 二、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


·保外就医最长期限有多长
      保外就医最长期限有多长罪犯保外就医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于保外就医期限将到的罪犯,监狱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罪犯到监狱进行检查,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到监狱接受检查的,监狱可以派警察和医生到罪犯居住地调查了解罪犯情况,并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对疾病未愈,需要继续保外就医,并经当地公安机关考察同意...


·申请保外就医有什么条件
      如果有人犯罪就应该被惩罚,严重的还需要逮捕并且关进监狱。不过,我国的法律也是留有情面的,一些身体不好的囚犯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但是您知道申请保外就医有什么条件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惑。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