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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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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由于位于地下,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得到有效控制,所以防火管理显得非常重要。辽宁省为了加强人防工程防火管理,特建立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其具体条文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看看。
  
  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平时使用、管理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人防部门组织实施,所在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负责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凡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必须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
  
  第六条 人防部门和使用人防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 人防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八条 使用人防工程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和法制教育;
  
  (二)定期培训专(兼)职消防安全人员;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四)制定消防预案;
  
  (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
  
  (七)建立和保管消防安全档案。
  
  第九条 使用人防工程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人员。
  
  第十条 人防工程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位置,方便取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 人防工程内设置的火灾事故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和标牌,必须保证完好。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时,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 人防工程内潮湿处必须采用潮型灯具。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得设置高温照明灯。
  
  第十三条 将使用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的人防工程用作商场、旅馆、医院、舞厅、展厅的,或者将人防工程用作库房、变配电房、通信设施用房、柴油发电机房的,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设备。
  
  第十四条 人防工程内的照明灯具、动力线和电气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电气设备的安装、操作和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担任。
  
  第十五条 在人防工程内不得擅自拉接电源线和超负荷用电。确需增负荷或者加接电线,必须经所在地电业管理部门和人防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人防工程内部装修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人防工程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不得使用明火作业。
  
  确需使用明火作业时,应当经所在地人防部门批准,严格执行用火制度,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作业结束必须清理现场,不得留有隐患。
  
  第十八条 除指定的地点外,人防工程内严禁吸烟。
  
  第十九条 人防工程的消防设施和电气开关处不得堆放物品。
  
  第二十条 人防工程内的安全出入口,在使用期间不得锁门。疏散用大厅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地面出入口附近不得搭盖易燃的建筑物、堆货放物和停放车辆。
  
  第二十一条 城区人防工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利用城区以外人防工程作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用库房的,必须经所在地人防部门同意,市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并核发使用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
  
  第二十三条 人防工程内不得开办幼儿园、托儿所;不得作为残疾人员工作场所。
  
  第二十四条 人防工程发生火灾,使用单位必须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应将起火原因、受灾情况、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所在地人防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
  
  第二十五条 对在人防工程消防安全工作中做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参照《辽宁省消防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处理。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人,其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公安厅会同省人防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由此可见,辽宁省为了提高人防工程消防管理水平,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成立的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条理清晰,责任明确。其对人防工程功能发挥有重要影响,也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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