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胁迫婚姻没有实物证据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胁迫婚姻没有实物证据怎么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本着自愿等原则建立的夫妻关系,但是实际中也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一方或者双方收胁迫而进行登记结婚。但是如果胁迫婚姻没有实物证据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进行参考。
  一、胁迫婚姻指的是什么
  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到他人的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被称为胁迫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二、胁迫婚姻的证据: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1、身份证据(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受胁迫的证据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受到了胁迫。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所以如果发生了可撤销婚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必须围绕是否存在受胁迫或者没有胁迫的事实提交相应的证据。
  4、相关知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意愿结婚的情况”。在判断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比如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这块手表就不送给你”,这里,男方的言行仅仅是取消赠与的表示,并不构成非法胁迫行为;而如果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我就将你家的房子烧了、父母杀了”,男方的这种言行就是非法胁迫行为。3、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4、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同意结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关于胁迫婚姻没有实物证据的相关资料,胁迫婚姻根据我国《婚姻法》是可以撤销的,胁迫婚姻没有实物证据是可以提供身份证据、时间证据、受胁迫的证据等证据进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婚姻法对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对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而此时无法达成一致的话,也就无法协议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做出处理。那您知道这其中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婚外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我们发现无论是在协议离婚中,还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交一定的材料的,而一般在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里面就包括了当事人的身份证,那要是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


·无效婚姻用不用办理离婚证?
      只要那些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婚姻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其他的就要被当做是无效婚姻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无效婚姻是可以申请诉讼之后就进行离婚的,那么,无效婚姻用不用办理离婚证?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想知道的话就随我们来仔细的了解一下吧! 无效婚姻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无效婚姻不受...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未立遗嘱的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分配离婚财产、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但是这也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虽然国家立法机关针对此种问题设置了一些法律规范,但是依旧有很多公民对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不甚明晰,故而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


·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取证?
      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需要从哪些方面取证?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


·返还彩礼是否有比例要求彩礼返还都有比例
      返还彩礼是否有比例要求彩礼返还都有比例,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百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


·如要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如要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要结婚的两个人需要一起去公证处签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中要写到两方基本的公民信息、婚姻状况、名下财产清单、还有债务清单及其归属。必须要双方一起去办。法律要求婚前得到财产属于个人,婚后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有其他约定除外。需要注意的是,最新的法律说明,如果婚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诉自动离婚是i到民政部门登记,或者提起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