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产口头遗嘱有效条件?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房产口头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二、口头遗嘱是什么意思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的方式之遗嘱,由于具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等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予以严格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也就是遗嘱人通过口头的方式订立的遗嘱,虽然这样的遗嘱看起来比较草率,但却是也是法律认可的一种遗嘱形式,只不过说需要达到规定的要件,那么才会生效。而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就包括在危机关头订立遗嘱、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而要是危急情况解除之后,遗嘱人没有死的话,则此时口头遗嘱也就会失效。
  
  
  


·房屋租赁定金协议怎么写?
      房屋在进行租赁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需要交纳定金,那么就需要房屋的出租房和承租方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定金协议,以此来证明房屋出租的过程中是已经交过定金的以及交的定金的金额。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房屋租赁定金协议的有关规定,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房屋租赁定金协议的相关问题有所帮助。 一、房...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


·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有的人想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但此时却不知道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够进行租赁,要是违反了国家规定进行租赁的话,则就有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那么实践中,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为规范房屋出...


·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我们结婚前或结婚后都会买房,有时我们会买二手房,此时就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呢?我们应该在购房之前了解一下买房时有关税费问题。下面由为您提供相关知识,请您阅读了解。 以下对个人房产税计算的相关规定属于正常过户的情况。 1、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


·离婚时有房子的一方才有抚养权吗?
      离婚时有房子的一方才有抚养权吗?离婚时并不是有房子的一方才有抚养权,因为我们国家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关系的时候,并不是通过财产的多少房子有无来进行判断的,如果由男方抚养对小孩成长更为有利,当然就应当判给男方。并不是谁先起诉就判给谁。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


·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1、确定意向 2、设计确认 3、预算提交 4、总价确认 5、确定质量和协商工期 6、付款 7、合同责任确认,签字即生效 二、家装合同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


·小产权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在我们购买房屋的时候都有一个流程,但是除了商品房以外还有一种房屋叫做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屋的概念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是那么的熟悉,那么在进行小产权房屋买卖流程又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将会一一会您作一个详细的解释。 一、 什么是小产权房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


·最新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可以将房屋的买卖合同与解除或者是存在执法人当中所规定的必须要解除的事由。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很多读者理解,如果纠纷出现的两年内不起诉的话,再告到法院,法院就不受理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如此规定的话,就对普通群众有些不公平了,毕竟大多数人群对法律没有那么了解的。首先我们来看看什...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费用都有哪些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费用都有哪些? 一、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公司的费用 1、给担保公司的押金。目前的担保公司大多采取后收费的方式,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通常会先收取一定押金。如果客户中途放弃贷款,押金是不退的。 2、房产评估费。住宅每套400-500元,别墅和设计用途是商业的房产另议。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