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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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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裁量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
  
  (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寻衅滋事对于我们来说是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这也是对于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对于犯了本罪的人,执法人员就会按照不同的情况给出处罚,所以,作为公民要遵守纪法,做任何事情都要忍,用最正规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这也避免负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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