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在解决自身法律问题的时候都会看到这样一个规定,那就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对我们来说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具体含义。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供需要的人参考。一、含义不可抗力条款是规定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二、应具备条件1、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2、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3、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三、不可抗力的处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应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及时进行处理。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究竟如何处理,应视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及其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而定。四、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1、中国法律规定,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因不能按规定履约要取得免责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仍应负赔偿责任。在实践中,为防止争议发生,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主要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不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等。2、关于不可抗力的出证机构,在中国,一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出具;如由对方提供时,则大多数由当地的商会或登记注册的公证机构出具。另一方当事人收到不可抗力的通知及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回复。3、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仍应负赔偿责任。4、最好在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5、收到不可抗力的通知及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回复。总而言之,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我们无条件的,必须遵守的规定,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要注意条例应具备的条件,若不符合条件,可提出诉讼。我们提醒,当遇到此类问题时,要先确认通知和证明,不要盲目。


·实践中,有的夫妻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选择假离婚,从而将共同财
      实践中,有的夫妻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选择假离婚,从而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夫妻一方的名下。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那么实践中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该如何认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假离婚逃避债务怎样认定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分清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至关重要...


·中国刑法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一)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欠了3万网贷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欠了3万网贷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欠了3万网贷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2、信用受损借...


·公司法股转债方面有何个性内容?
      对于公司我们您肯定都是有所了解的,因为我们国家现在的公司非常的多。对于公司方面我们国家为了方便管理也颁布了公司法。对于公司法股转债方面我们您肯定都非常的关心,那么对于公司法股转债方面都有什么个性呢? 个性 股权与债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具有不同的特征和权利内容。充分认识股权与债...


·夫妻结婚前家里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结婚前家里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结婚前家里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一人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


·对方还款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
       一、对方还款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 1、提起诉讼,指权利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


·银行存款利率就是年利率吗
      银行存款利率就是年利率吗一、银行存款利率是年利率么? 银行存款的方式有多种利率,如活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等。存入银行的钱叫做本金;取款时银行多支付的钱叫做利息;利息与本钱的比值叫做利率。利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银行的利率有年...


·欠了网贷怎么解决
      欠了网贷怎么解决 一、《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虽然知道订立借款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却不知道订立的借款协议中,有些条款可能是无效的。当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时,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那么,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款协议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有债务纠纷,除了特殊的情况下,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这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供你做一个了解。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