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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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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
  
  由保险公司对车险理赔误工费进行理赔的时候,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并不是随意进行的,这一点,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的,所以,受害人需要进行误工费的理赔时,还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
  
  这些材料证明包括:
  
  受害人单位所提供的员工证明。
  
  受害人单位所提供的工资证明,如果受害人已经不在该单位工作的话,也可以提供该受害人在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之前三个月的工资收入金额的证明。
  
  医院所开具的证明,主要内容是需要多长时间进行休养,期间无法进行劳作等。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两项证明材料是需要单位进行盖章的,否则将无法进行误工费的理赔事宜。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二、其他法律规定
  
  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2、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3、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5、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6、奖金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7、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8、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9、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误工费用要想得到支持的话,那必须要有具体的事实依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这种证据一般情况下都是由用人单位和医院方面开具的,医院方面开出的,主要是为了证明误工的时间,而用人单位开具的是固定的收入,也就是误工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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