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罪与受贿罪有什么不同?
  
  比较两罪的不同,需要从以下六个角度入手进行分析:
  
  1、主体不同
  
  两罪都是身份犯,主体为特殊主体,但是贪污罪的主体并非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依法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而受贿罪的主体则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方式不同
  
  两罪虽然在客观方面都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贪污罪是通过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而受贿罪则有索贿、收受贿赂、商业受贿、斡旋受贿和事后受贿五种行为方式。
  
  3、利用职务便利的内涵不同
  
  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职务范围内权力和地位形成的主管、经营、经管或者经手公共财产的便利条件,侧重于职权活动中的操作行为;而受贿罪中的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自己
  
  职权范围内所享有的某种公共事务的权利,侧重于职权活动中的公权力应用行为,凡是一切可以用来换取他人财物的职务都可以被利用,包括现任的、将任的.甚至是已任的或与自己职务密切相关的他人职务都可以被利用。
  
  4、利用职务便利的方式不同
  
  在贪污罪中.行为人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便利,直接获取公共财物:而在受贿罪中。行为人则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后再在利益既得者处换取财物,即行为人并非直接获取财物。
  
  5、非法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同
  
  在贪污罪中,行为人是在实施完贪污行为之后;而在受贿罪中,行为人索取或者收受的时间点可以在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的过程中,也可以在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过程之前或之后。
  
  6、犯罪对象不同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原则上只能是公共财物,而且是本人主管、经营、经手的本单位或者其直接经管的单位或部门的公共财产;而在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人合法所有的财物,但财物并不是本单位所有的,而是他人的财物。
  
  贪污罪与受贿罪往往都是一起出现的,就连量刑标准与立案标准,其实法律方面都是规定的一样。但实际贪污罪与受贿罪之间在六个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就包括主体不同、行为方式不同、利用职务便利的内涵不同、利用职务便利的方式不同、非法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同、犯罪对象不同。
  
  


·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
      近年来骗保的情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了的,但是很多人其实不知道,在我国保险诈骗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保险诈骗罪。那既然构成了犯罪,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低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强奸案中的谅解书是不是代表认罪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文素质的提高,生活中的犯案率正在逐步减少。虽然说又在减少,但还是有很多,这对办案机关施加了很大的压力,同时办案的公平公正性也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而谅解书的作用就是减轻办案机关的办案压力,同时保证了公正性,但是谅解书是不是代表认罪呢?我们以强奸案为例子来简述一下。强...


·网络诈骗被骗5000该如何对犯罪嫌疑人量刑
      网络诈骗被骗5000该如何对犯罪嫌疑人量刑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其中,最为严重的当属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上的虚拟世界对受害人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网络诈骗是诈骗的一种,那么,网络诈骗被骗5000,...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处罚未遂将会从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


·应该怎么对刑讯逼供处罚
      应该怎么对刑讯逼供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7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哪里?...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集资诈骗犯罪来讲,此时侵犯的是双重法益,包括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与公民财产的所有权。由此可见,这样的犯罪是很严重的。因此实践中,有的人就在问了那么我国对集资诈骗罪是怎么处罚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罪的追诉标...


·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
      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 一、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 1、嫌疑人侵犯了妇女的性自由。 2、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嫌疑人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嫌疑人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


·喝醉酒后伤人怎么判刑
      按故意伤害罪处罚。法定轻伤以上涉嫌刑事责任,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


·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判多少年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可能涉嫌犯徇私枉法罪。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与一般的犯罪行为不同,构成本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而刑法条文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却讲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


·犯罪构成中的基本要素都有哪些?
      犯罪构成中的基本要素都有哪些?犯罪构成中的基本要素有三部分: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除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属于违法之外,行为人还必须负有责任,也即是说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三个递进式组合的条件。只要是经过审核确定满足这些要素,就会被认定为是犯罪。二、制造毒品的认定与处罚问题鉴于毒...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对于一般参加者,可以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而对于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构成聚众斗殴罪。那么具体来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是怎样的?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