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和购房者(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的借贷关系。从以上法律关系中可以看出,购房者(借款人)负有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但是,购房者(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已按合同约定把所有款项划入开发商账户。此时,购房者(借款人)与开发商协议解除了购房合同,购房者既失去了房屋,也没有持有贷款,如果由购房者(借款人)继续偿还银行借款本息,显然极不公平。那么按揭合同解除后,银行发出的贷款是由购房人还是开发商返还?购房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当把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因此对购房人而言,开发商就成为还款义务人。按揭合同解除后,购房人应当把其向银行的借款返还给银行,因此对银行而言,购房人就成为还款义务人。如此以来开发商就成为银行的债务人(购房人)的债务人,开发商直接向银行还款,具有消灭购房人还款义务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借款人)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即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购房者(借款人)或银行还必须再通过法定程序提出解除担保贷款合同的主张,才能解除贷款合同,只有贷款合同也解除了,剩余贷款本息才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购房者仅仅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没有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与银行的担保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效力就依然存在,购房者(借款人)就仍应向银行还款。因此为了更方便地解决纠纷,减少不必要的诉累,而且考虑到银行的贷款是实际划拨给开发商的,《商品房司法解释》直接规定按揭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利息直接返还给银行。所以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条件符合有关的规定,这样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也是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对于合同的解除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如果自己对于问题的分析不够完善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消极作用。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会选择进行房产抵押公证。但是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会选择进行房产抵押公证。但是也有些人不了解房产抵押公证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哪些资料?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抵押权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抵押...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会应该怎么进行?
      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成为了夫妻之间争夺最激烈的财产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共同房产具体该怎么来分割吗?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就请看看下文的具体介绍,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


·平顶山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平顶山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平顶山作为河南省中部的一个重要城市,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出于城市发展的需要,政府征地的需求也不断攀升。我们知道,涉及到征地就要有相应的征地赔偿。那么,平顶山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平顶山市国...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办?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很多时候开发商在对商品房作出的宣传广告上面写的很美好,也会作出一些必要的承诺。但在实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却发现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那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依据《最...


·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么证件?
      夫妻感情不和选择离婚,离婚时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房产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房产分割时需要进行房产析产,然后办理过户。双方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那么,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么证件?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合肥需要什...


·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一、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


·什么是回迁房?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二、回迁...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购买房屋在我们国家是需要考虑到很多的事项的,别墅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房屋的位置,在考虑到自己的需求之后,再确定应不应该买房子签订认购协议是要注意的事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购房者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购房...


·买房贷款不可匆忙决定,贷款买房前需要仔细考虑自己的购买能力和
      买房贷款不可匆忙决定,贷款买房前需要仔细考虑自己的购买能力和还贷能力。那具体来说房贷是如何计算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银行放贷并不是免费的,会收取一定的利息。那此时房贷利息又是怎么算的?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贷是如何计算的?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