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给你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
  
  4、如果企业要么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要么给你预发一个月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你双倍(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5、企业应当赔给你补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共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6、社会保险费必须是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包括企业和个人应缴部分;企业没有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是白发。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企业为你补缴所有未缴社会保险费用和险种。
  
  7、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
  
  8、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虽然公司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是不可以进行劳动解除的,怀孕的女同事‘还有生病的员工都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如果非得要进行解初,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一大笔赔偿费。如果不支付是属于犯法行为。
  
  


·一、劳动合同过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过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合同过期一般也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领取工伤认定书时签字需要经办人签名吗?
      工伤认定这个话题并不少见,工伤即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事故或伤害。为了使工作人员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合法的保障,则需要工伤认定书。那么工人们在领取工伤认定书时签字需要经办人签名吗?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作详细解答: 领取工伤认定书是需要经办人签名吗 1、工伤认定申请表是不...


·工伤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因为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劳务关系已
      工伤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因为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劳务关系已经有很深的认识,所以一般出现工伤的情况只要有劳务关系协议处理起来都是非常方便的,不过遇到工伤的情况是谁都不愿意出现的,那在生活中遇到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话要怎么赔偿呢? 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


·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什么?
      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什么?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并没有做出限制,即使是退休,但是被公司返聘回去,如果存在着加班这种情况的话,依然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费计算基数作出约定,约定的标准原则上应为员工每月的规定工资收入,在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应包扣...


·被用工单位无故辞退应怎赔偿
      被用工单位无故辞退应怎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书面合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


·临时工工资以及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
      临时工在中国还是占据很大一部分的群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临时工的工资得不到保障,而且很多临时工也不知道怎么缴纳工资个税,那么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临时工工资个税是如何计算的。 一、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 ? 1、按工资薪金计算 临时工、季节工,与...


·公司在合同期内撤柜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在合同期内撤柜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公司在合同期内撤柜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是需要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即劳动者因工而受的伤,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工伤的范围,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范围究竟是什么呢?此外,在工伤认定的范围内,工伤又有哪些主要种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一、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一、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