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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伤鉴定9级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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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工伤鉴定9级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可以得到赔偿;
  
  
  九级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伤残赔偿: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准,如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标准);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部应由其赔偿
  
  
  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
  
  
  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鉴定主要就是针对于要评残的劳动者,一般评残的级数为一到十级,评残的级数就代表着自己可以得到多少的赔偿金,级数越高那么赔偿的金额就会越多,所以,在评残之后,就可以根据工伤部门给的级数,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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