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我国法律对于公司在注册资本上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增加资本是可以的,但是一旦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就必须要个按照应有的程序。那么,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以下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法定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
  首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然后,由股东会来行使决定权。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七)项及第44条的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决定权在股东会,并且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减资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不是股东人数的多数。另外,根据公司法第25条,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以及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属于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修改章程也须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般来说,这一问题在讨论减资时会被一并讨论和决议,因为这是两个相依相连的问题。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
  178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此处的“通知”针对的是已知其确切联络方式的特定债权人;“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5条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债权人保护程序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五)法定减资额度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六)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180条第2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下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做了更加细化的规定:2005年12月18日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7条、第31条、第40条、第56、第73条。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5、16、18、19条。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给您做的相关分析。从以上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该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要事先做好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经过内部决策,一旦内部决策通不过,也就无从谈及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了。


·公司注册所需文件都?
      公司注册所需文件都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


·一、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
      一、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法律并没规定不许延长试用期,但是对试用期的长度有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只要试用期总长度符合这一规...


·有限公司和私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有限公司和私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私营企业是个人经营的企业,也叫私企。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也叫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分类方法的不同,私营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因为公司性质不一样,所缴纳的税...


·根据我国规定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规定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类型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对于想要创业开办公司的人们来说十分的重要,因为公司的运营以及公司的章程等都需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都听说过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却不知道具体的根据我国规定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类型包括哪些?那么,接下...


·企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
      企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在法院还没有建立被执行人黑名单之前总是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来以此牟利。但是现在法院已经开始建立被执行人黑名单了,对于那些耍小聪明并且不执行的人来说,他们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让他们不能再这样下去。那么,今天我就来和您说一说,企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限...


·公司一般股权激励方式有几种?
      股权激励方式有几种?(1)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


·公司法股权规则的全部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股权规则的全部内容是什么?我国公司法对一家公司的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股东以及管理者都要依法,合理合法地开展公司活动。另外,公司法中也对股权规则作出了规定。那么你知道公司法股权规则的全部内容是什么吗?本文就列出了股权的规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控股公司是集团公司吗
      不是。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而集体公司是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融资新规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融资新规包括哪些?融资指的是整合融合资金,利用这笔资金进行一些营业活动,比如扩大生产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融资比较常见,我国也有相关法规进行管制,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融资新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在一个公司中,法人是及其重要的职位,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公司取得利润时也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分配。那么,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的分类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关于公司法人的收益分...


·新公司注册要求都有哪些?
      我国经济市场的越来越繁荣,相应带来的是公司在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建立起来了。那公司的建立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注册,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有效的市场行为。那新公司注册要求都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你带来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注册新公司所需工具/原料: 身份证、法人户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