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再婚对抚养权的影响大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再婚对抚养权的影响大吗?
  
  
  再婚对于抚养权并不会有所影响,不过只要满足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即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当然双方协商一致的话是可以直接进行抚养权变更的。
  
  
  再婚还会拥有孩子抚养权吗?
  
  
  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原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并非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仅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该意见又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则应当予以准许。
  
  
  二、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关于抚养权的判处过程中,父母双方受否再婚都不会影响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的拥有,法院更多是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进行考虑,其中就包括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环境、经济条件、教育优势,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也是占到很大一部分的比例。
  
  
  
  


·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分配离婚财产、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但是这也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虽然国家立法机关针对此种问题设置了一些法律规范,但是依旧有很多公民对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不甚明晰,故而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


·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对于即将要结婚的男女而言,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存有疑虑,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离婚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
      离婚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离婚案件开庭后六个月内会结案,具体开庭时间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这还需要根据各地法院的案件排期情况判定,但有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限。离婚案件的结案期一般为三到六个月内、并适时作出判决。可以根据这个结案期自行估算还需多长时间有判决结果。法律依据:《民...


·恋爱期间给付的金银首饰等,分手后是否应返还?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三种性质:双方性要求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在离婚案件中,债权债务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有些家长为了避免纠纷,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其中一些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处于对孩子利益的考量。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赠与子女的财产,离婚是不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应该给谁
      虽然男女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要是生下了子女的话,此时子女的合法权益则就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由于同居关系的不稳定性,分手的情况比较多,那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应该给谁呢?如果你想了解这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一道在下文中看看吧。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应该给谁 我国...


·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怎样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我国存在着许多无效的婚姻,对于这些婚姻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也就是说不能够引起法律上的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人弄不明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与无...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分吗
      一个完整的家庭肯定是有父母和子女共同组成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是一个共同体,所以在生活的时候,所有人的目标和方向都是一样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的关系一旦发生破裂以后,很多问题在处理的时候,不是按照人们的感性思维处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分吗? ...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 1、男女双方都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因为结婚是属于身份行为,很多国家会要求必须当事人到场。 2、要达到法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男性要在22周岁及以上,女性是2...


·离婚时夫妻股权要怎么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共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为夫妻中一人及其他股东,就所持有的股权该怎么分割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时夫妻股权要怎么处理。 一、离婚时夫妻股权要怎么处理 对于...


·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