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对专利侵权行为作出认定,在现实中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因为,法律中规定了一些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在实施了这些行为的情况下,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到底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呢?我们带来相关文章,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一)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三)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二、专利侵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在了解清楚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之后,实践中才能更准确的判定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专利侵权,要是构成的话,那么侵权人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千万不能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否则的话自己就有可能承担较重的法律责任。


·专利权外国优先权什么意思?
      专利权外国优先权什么意思?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


·时事新闻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时事新闻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时事新闻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因为这是根据我们著作权法当中的第5条所规定的时事新闻,它并不属于我们国家的,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之内的,《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何谓时事新闻,《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


·商标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条款
      商标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条款 好的商标是可以为自己的公司带来很大的利润的,商标作为一个公司的无形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商标也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商标的所有人就拥有了商标的所有权,商标所有人在获得了商标权后,可以将商标权以及相关的权利转让给他人,那么商标权转让涉...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注册商标专用权即注册商标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那法律中规定的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呢?同时如果受到侵权,那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 (1)行政途径 ...


·商标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诉讼需要什么材料?一、权利证据 用以证明权利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 1、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2、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


·企业名称侵犯商标权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原告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没有办理登记是不生效的。 《物权法》第227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合作作品怎么确定?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两种:(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为了保护知识劳动成果不受他人盗用,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能够使申请人获得软件的使用权、开发权和获取收益权等。那么如何确保软件著作权的注册情况呢?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呢?今天我们为您带来详细解读。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一、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


·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商标权是权利人的一种无形的资产,但是它并不是无限制的有效的,到达了一定的期限后,商标权也是会失效的。那你知道商标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一、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商标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