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除了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房屋租赁关系中当事人进行保护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协议的内容,也是可以对自身利益作出一定保护的。而想要得到一份比较好的租房协议,那么就要先搞清楚写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的凭证。签订租约必须交验房屋分配单位核发的“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必须交验本市居民正式户口,立约人以“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的姓名为准。
  
  2、房屋合同契约要按照统一规定的填写方法填写,不得擅自变更。如有保留租金、合同厨房、而所或其他另有协议的内容,要在租约的“附记”栏内填写清楚,以免造成租赁纠纷。
  
  3、在用户进住房屋时,要会同用户到房屋现场核对房屋装修设备,并向用户点交。核对点交无误后,填写“装修设备保管单”。填写方法要按照装修设备登记说明的要求。用户进住后自己又安装的设备不计在内。
  
  4、房管员为了掌握住户的基本情况,要建立“住户人户手册”,反蚋房产租赁租住户的其本情况。
  
  5、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立约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如双方同意,也可以办理公证。
  
  6、起租日期按照进住的不同情况确定。新接管的房屋按接管通知确定的日期起租;新增加的房屋按批准进住日期起租;调换房屋,订租日期要衔接;新分配户。根据分配批准办理准住手续之日起租。
  
  二、签订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什么
  
  转租房屋,签订转租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般情况下,除在原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承租人转租外,在租赁期限内要转租,要注意一下几点:
  
  1、要征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2、要注意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期限。
  
  3、转租后如转租的租金大于原来租金,则双方可约定如何分配。
  
  4、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按规定与转承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5、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不得超出原租赁合同条款的范围。
  
  实践中,某套房屋在上一次租赁期限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再次进行租赁的话,则可能出现房屋转租的情况。对于当事人来讲,租赁房屋时所签订的协议与转租房屋时所签订的协议不同,与此同时,具体签订协议时的注意事项也不同。关于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


·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若是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进行法律诉讼,那么,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


·在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
      有人疑问,罪犯能不能贷款?在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缓刑期间可以贷款吗根据银行规定的放贷条件来看,并没有规定罪犯是不能够贷款的,因而只要满足了贷款条件,那就是在缓刑考验期间那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二、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 ?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时,也要保护债务人,次债务人的合法行为。代位权制度虽然主要用来约束债务人不法行为。但也要防止债权人动辄行使代位权,从而导致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利益因为债权债务关系而受到侵害。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


·结婚后负债算共同债务吗?
      结婚后负债算共同债务吗?结婚后负债不一定算共同债务,结婚后欠的钱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


·夫妻单方协议借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夫妻单方协议借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借款为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不需承担还债责任,由欠债那方负责偿还。根据《民法》(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一、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若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是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构...


·起诉离婚有贷款怎样处理
      一、起诉离婚有贷款怎样处理?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


·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吗?
      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吗?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吗?代位权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行使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也就是...


·民法总则规定夫妻借钱还要还对方吗
      民法总则规定夫妻借钱还要还对方吗?如果有特殊约定的话就应该偿还,有了约定,一方缺钱向另一方要钱时,写借条才有用,婚后夫妻之间借钱与不是夫妻关系的借条内容是一样的。只要写明谁向谁借多少钱,什么时候归还,利息的计算,逾期不还款的违约责任。下面是借款人签名,手印也可以的,再写上借款的年...


·企业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企业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1、起诉,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2、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3、法院审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适合督促程序的,可以申请支付令。5、如果是拖欠工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


·以物抵债协议怎么写?以物抵债协议条款有哪些?
      以物抵债协议怎么写?以物抵债协议条款有哪些? 生活中有这样一句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就是说欠债一般是还的是钱的,但是债务也是可以用物来抵的,很多债务还不上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用房子等固定资产来抵债,那么以物抵债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了解。 一、范文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