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保险、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这种情况不应当视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
  
  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面对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怎么办?
  
  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很多劳动者一直疑问,怎么界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规定,拖欠工资的争议,以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作为标准。)
  
  4、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工资的发放是和员工正常的出勤情况有关的,题中没有交代清楚没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恰如开头讲到的自动离职的时候劳动关系其实也没有正式的解除,可自动离职不仅没有工资甚至还得赔偿公司的损失。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的,除非这种不上班的状态是公司导致的。
  
  


·怎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者主动或者被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会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确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劳动者自身的经济利益。其实开具证明并不困难。下面请看我们搜集到的资料。 一、怎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根据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保留劳动关系协议风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就会与一些职工商量暂停工作的约定,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一份保留劳动关系协议来维持双方的劳动关系,然后职工便可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但是这也存在相应的风险,那么保留劳动关系协议风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下文为你解答。一、保留劳动关系协议风险的相关规定是什...


·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么?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那么,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怀孕女职工也付出了劳动,企业应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依据《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要明确诉讼请求;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目前指出并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详细叙述事件经过以及事实依据等。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和对方的高速情况来具体分析。 二、...


·如果辞职影响工伤鉴定吗
      劳动者受工伤一般都是在正在工作的情况下,受了工伤以后就会到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如果工伤伤情比较严重需要辞职在家休养,那么,如果辞职影响工伤鉴定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如果辞职是否会影响工伤鉴定结果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辞职对工伤鉴定有影响,因为工伤鉴定...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项目的生命,只有质量符合要求,工程才能顺序交付使用。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如果发现有问题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质量验收需要对工程各个项目分批进行,那么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简单分析...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标准?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


·根据法律规定眼角膜工伤怎样赔付?
      根据法律规定眼角膜工伤怎样赔付? 一、根据法律规定眼角膜工伤怎样赔付? 根据法律规定眼角膜工伤的赔付标准应当根据劳动者眼睛受到伤害的具体程度,确定具体赔偿。 二、眼睛工伤级别: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是什么?
      作为劳动者,很多时候是被动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适应一定的工作条件并完成要求的工作任务。如今社会竞争压力很大,很多人没有机会去选择和争辩。但是,作为劳动关系中较为弱势的一方,相应地应该得到特别的重视和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就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那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有哪...


·非工伤鉴定退了工资按多少钱?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会遭遇安全事故。当然,不是所有情况下职工发生人身伤害都属于工伤,如果不是工伤的话,职工伤情严重无法继续从事工作的话,可以提出离职,这时要算清工资及各种经济补偿。那么非工伤鉴定退了工资按多少钱?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非工伤鉴定退了工资按多少钱? 员工...


·劳动法工伤工资怎么发?
      劳动法工伤工资怎么发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