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比如,使用某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而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就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商标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商标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商标,更谈不上驰名了。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是其应履行的义务。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2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通过了解对一个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商标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3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如果一个商标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那么该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各种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在我国认定驰名商标时同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 条第4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二、驰名商标应该怎样认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首先要成为驰名商标,那么必然前提肯定已经是注册商标了。我国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其实还是存在一定的地域性,但要是被认定属于驰名商标的话,相当于是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而如今,虽然也有很多侵犯商标的情况出现,但由于驰名商标更具有名气,可以带来更多的利益,因而侵犯驰名商标的情况是相对要多一些的。
  
  
  


·年买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年买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一、商标购买手续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专利授权行政复议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专利授权行政复议专利就是指发明者发明、创造或设计的新型物体可以向国家专利机构进行申请专有的权利及利益,专利就是一种专有权利,仅专利申请人自己可以使用这项专利技术,其他人想使用必须经专利申请人同意许可,而专利授权并不是所以专利申请可以得到授权的,那么,哪些情形可以申...


·企业名称在先商标侵权吗?
      企业名称在先商标侵权吗?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个部分依次组成,其中字号是核心,具有显著的识别和区分作用。企业名称和商标在宣传商品来源方面具有类似的功能,因而基于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而产生的权利在实践中的冲突在所难免。近年来,全国出现了很多企业名称权和商标...


·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实践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假冒专利罪,此时就要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那究竟假冒专利刑事责任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假冒专利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


·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保护范围是怎样的?针对发明专利,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是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同,在专利权人每年按时交纳专利年费的时候,最长的保护期限为20年。那么您知道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吗?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发明专利年费多少钱? 第 1 ~ 3 年...


·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商标所有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应当在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日期之日起向前推三年,商标所有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应当在这段时间之内。很多提供的使用证据中并没有显示时间,是不被采纳的。 提供的使用证据...


·不知情侵犯外观专利怎么处罚
      不知情侵犯外观专利怎么处罚 一、不知情侵犯外观专利怎么处罚? 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 2、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下列处分: (1)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一、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权终止后还能恢复吗 根据我国《专利...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很多人为了取得大量的财产,就采取假冒他人的专利的行为获取钱财,这是违法所得,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个人商标如何续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个人商标如何续展?(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


·我国商标的境外被抢注该怎么办
       一、我国商标的境外被抢注该怎么办 如果发现商标被日本抢注了,那么是可以提无效宣告的。商标注册后,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利害关系人可向日本特许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针对驰名商标的恶意抢注为理由提出的,可以随时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基于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