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1、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 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如果此时女方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话,那么原则上就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当然离婚夫妻如果可以协商一致,那么女方在离婚之后也可以不支付抚养费。通常在女方没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的经济收入,那么法官在作出判决的时候,往往也是会适当的减免抚养费数额。
  
  
  


·一、离婚财产估值1亿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估值1亿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


·骗婚的形式具体有几种
      一、骗婚具体包括哪些形式 1、男性骗婚。通常表现为和富裕的女性假结婚,离婚后获得巨额经济补偿。和前妻“假离婚”,一旦和第三人骗婚成功,离婚后获得经济财富便再婚; 和高龄富裕女性结婚,女方死亡后,获得巨额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2、女性骗婚 (1)为骗取财产假离婚后和其他男子再...


·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时夫妻双方必定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双方可以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很多人不知道对子女的抚养权法院怎样判定,到底会依照哪些内容。那么,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如何争...


·离婚协议不探视该如何约定?
      很多时候夫妻感情破裂往往伴随婚姻的结束,然而离婚并不能彻底的解决问题,尤其是双方育有子女的情况下。离婚后无论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也不可能就此切断另一方与孩子的关系,毕竟血缘关系抹杀不掉。那么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离婚协议不探视该如何约定有用? 一、探望权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 在探...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采取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此时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首先对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然后再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那一般夫妻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


·主动让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
      父母离婚,往往是因为各种原因所导致。关于小孩抚养权谁接手的问题,一般父母会先私下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无果时才会向法院寻求帮助。如果去法院上诉,就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所以抚养权能够主动让出就主动让出。那么,主动让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请看...


·结婚前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行
      如今不管是申请办理一个什么事情,一般都是需要当事人实际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办理下来事情。对于男女申请结婚来讲,也是不例外的。这就要求在申请结婚之前准备好需要的材料,那到底结婚前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前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行 1、中国...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
      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否还需支付离婚后对超过30岁子女抚养费是不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包括子女成年之前生活、教育、就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金额规定为: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按照收入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则依据当地的人均收...


·怎样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抚养权如何要回
      在离婚的时候很有可能女儿的抚养权是被判给了男方的,而之后如果女方想要要回抚养权也不是不可能,那究竟此时应该怎样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呢?一般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抚养权?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一般来说,离婚后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


·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


·最高院抚养关系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高院抚养关系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最高院抚养关系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