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房产继承也不例外。具体来说,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呢?在遗产继承中,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是对房产的继承,因房产不能像一般的遗产那样进行分割。那么,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方法,才能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
  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继承的条件主要有: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二、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方法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
  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
  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现实中,继承人继承房产的,其实也就是需要对房产做出相应的分割。但由于房产的价值很高,且房产还处于不断升值的状态,因此,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各继承人都会想获得房产的所有权,也就容易产生房产继承纠纷。此时,不妨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看看该怎么处理才是最好的。


·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一、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租赁房屋的,要提前多少天通知房东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


·房产证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吗
      房产证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吗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


·租房怎样避免中介风险
      目前,对于大多数租房的人来讲,都会选择通过中介来帮助自己尽快的找到比较适合的房源。这样做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此时也是会存在相应风险的。那么从实践经验来讲,租房的时候应该怎样避免中介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租房怎样避免中介风险 通过房产中介租房、买房而受骗上...


·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在现实中生活中,有不少购房者不太注重选择付款方式,多半选择听从开发商建议的付款方式,最后在付款时,才发现开发商为自己推荐的付款方式对自己很不利,因此,建议想买房的朋友最好向了解一下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一、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一)一次性付款 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是否受法律保护?
      如今,小产权房作为农居民的一种致富手段应运而生。我们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那么购买小产权房是否合法呢?对于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来说,这种买卖形式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 小产权房的产生是违法的,因为它违背了...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适用的实证法基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在租赁期...


·一、无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一、无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有效的。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


·农村房父母提早立遗嘱怎么个流程?
      农村房父母提早立遗嘱怎么个流程?父母是农村居民的,可以选择合适的方立遗嘱,对房子进行处置。遗嘱订立有五种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不同的订立方式有不同的程序,以公证遗嘱程序为例: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


·一、婚前农村增宅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农村增宅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房产遗产税如何征收怎么算
      不知道您是否了解遗产税,遗产税征收的对象是遗产中包含的财产的费用,是对所继承财产的限制,而对于不同的财务,所收的税也是不同的,相信您也听过对于房产是如何收取税费的,国家对于这些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除了这个遗产税是如何规定的,还有是怎么去收这个费用,怎么计算这个费用也是需要了解的,...


·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
      现在很多有钱人手中都有多套房子,他们通过买卖房子来获取中间差价,达到资金升值的目的。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缴纳各种税费后,就应该办理过户手续了。二套房和首套房在交易费用上有所区别,那么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下面由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过户费用是多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