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许可备案后是否能撤销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专利许可备案后是否能撤销依据我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备案同样要进行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七条 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内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第十八条 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第十九条 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期限、许可使用费计算方法或者数额等,可以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的参照。二、专利许可备案可不可以随时收回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并不能随时回收,需要在许可合同期满、注销、变更等情形时才能申请注销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三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备案申请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除的,应当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向当事人发出《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第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许可人、被许可人、主分类号、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备案日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变更、注销以及撤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相应登记和公告。第十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数据库。公众可以查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法律状态。专利在许可他人使用之后,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但专利许可备案并不是强制要求的。一般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国家知识产权局有统一制订合同范本,不过当事人也可以使用其他合同范本。但要求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


·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一、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在发生商标侵权事件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解决,而这其中多数人往往会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在此之前就需要知道该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


·专利权部分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专利权部分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专利权部分转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部分专利,但最终能不能转让,还需要经专利管理部门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一、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权终止后还能恢复吗 根据我国《专利...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侵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


·法律上有限制注册商标的续展次数吗?
      法律上有限制注册商标的续展次数吗?没有次数限制,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


·买卖合同中的专利涉及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这个词语是一个非常符合当今社会发展又经常发生的事情,那么它和专利连起来就构成了买卖合同中的专利,那么合同中的专利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中的专利涉及什么?涉及到关于那些法律条文。 销售合同增加条款 :乙方须对与甲方购销货物数量和价格保密,若因乙方泄密导致给甲方造成经...


·盗用商标被知道了怎么办?
      盗用商标被知道了怎么办? 一、盗用商标被知道了怎么办 盗用商标被发现后,盗用人可以积极与商标权人协商赔偿的问题,最好是委托律师处理案件,尽量减轻处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


·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归属给谁?
      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归属给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明的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