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有房子的一方才有抚养权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时有房子的一方才有抚养权吗?离婚时并不是有房子的一方才有抚养权,因为我们国家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关系的时候,并不是通过财产的多少房子有无来进行判断的,如果由男方抚养对小孩成长更为有利,当然就应当判给男方。并不是谁先起诉就判给谁。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便显得尤其激烈。然而不管激烈到什么程度,终究会有一方可能得不到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面对这样的情况,未取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应持什么样的态度,日后该怎么做呢?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在实践中,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形: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时常会破罐破摔,尤其是当孩子表达不愿意随他(她)而生活的时候,还会迁怒于孩子,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一概不管不顾。这样做是极其错误的。孩子终究还是孩子,只要对他(她)真诚的付出爱,慢慢的孩子就会回到自己的身边(尽管也可能不会忘记对方,事实上我们也不主张怂恿孩子记住一方,而忘记另一方,那样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将会构成极大的不利影响)。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来进行离婚的抚养权进行判决,主要还是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比如说父母的承受能力,经济方面的状况,孩子的一些心理方面的健康的,但是并不是说没有房子就完全不能够抚养孩子,所以以房子来判断孩子抚养权归属是错误的。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超过诉讼期怎么分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超过诉讼期怎么分?遗产房应该由法定继承人协商分割,一般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均等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离婚房产变更银行变更贷款人信息能不能办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房产,且该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也应进行分割。对于房产,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将房产过户到其中一方名下,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作一定的补偿。那离婚房产变更银行变更贷款人信息能不能办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变更...


·夫妻离婚房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续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


·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房屋的产权证是什么,但是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并不熟悉。当房屋办理了他项权证之后,也就是将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归房主人所有,但是抵押权人对于房屋的处置也有一定的权力。本文我们就针对“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这个问题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租房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这点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而要是租房期限届满之后,往往就会涉及到退租的问题。那此时租房退租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退租流程是怎样的? 1、提早通知房东,以...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是需要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的,但是如果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是需要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的,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发票丢了,我们应该怎么办,相信您都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下关于如果房屋租赁发票弄丢了,我们应该怎么去处理房屋租赁发票弄丢了的问题以及房屋租赁发票的其他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发票 房屋租赁发...


·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
      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最怕的就是出现违约的情况,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合同一方当事人很有可能随意的违约,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 违约金是多少完全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


·卖房款必须打给房主吗
      不一定。业主卖房,一次性付款可直接打入业主本人指定的收款帐户,本人打收款凭条就是了。买家贷款,银行必须要将贷款款项打入原业主名下帐户,或者业主打公证委托给指定的收款帐户也可以。房屋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


·销售小产权房入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销售小产权房入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销售小产权房入罪会受到被判处罚金等的处罚,小产权房不能取得合法土地证和产权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时,被拆迁房屋必须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补偿的依据。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法律性质。所以,法律法...


·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
      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相信不少人都在新闻中看到过房室强拆的纠纷。房室拆迁直接与社会稳定和民生相关,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必须要谨慎,但是如果自己的房室遭遇了强制拆迁,应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接下来,的我们就带您来看看应当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强拆房室官司分为民事和行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