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调解书是由法院和夫妻共同签署的文件。很多人认为,离婚调解书不是离婚判决书,因此不能当作离婚证使用。那么,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二、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吗?有了离婚调解书还要领离婚证吗?
  根据《婚姻法》法律规定,离婚形式包括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谓协议离婚就是男女双方经过协议,意见达成一致,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起诉到法院,法院确认符合规定离婚条件,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一般都主持双方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会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书,是调解书的基础。它本身并不能确认及证明离婚的效力。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在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作出准许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是不用去领取离婚证的;与此类似,由于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夫妻拿到离婚调解书后不需要领取离婚证,也就是说。
  总之,最后一个当事人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以后,离婚调解书就会生效,并且具备与离婚判决书同样的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反悔。离婚证是夫妻在协议离婚时需要领取的证件,而离婚调解书是夫妻诉讼离婚、由法院签署的文件,因此本身就具备了离婚证明书的性质,此时,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


·一、两个人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两个人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两个人离婚了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下,应当经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就要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大概多少?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大概多少?对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是没有明确规定,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判断、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时,一般是按照三大标准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如子女在不同的年龄段的需要是不一样,随着年纪的增长,学费、教育费、生活费等都会发生变化。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当我们提到抚养费这样的问题,可能很多人会觉得离婚以后,既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那么,孩子的抚养费就是针对父亲来说的。其实并不是如此,对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


·离婚财产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离婚财产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吗不是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在我国办理的离婚证有什么用
      结婚证是夫妻双方正常合法关系的证明,同样的其实离婚证对您来说也是比较重要的证件。在生活当中,很多人在办理离婚证以后,认为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会随手将离婚证扔了,殊不知离婚证在日后还是有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办理的离婚证有什么用? 一、在我国...


·要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自然要找到一个法院,然后依法提起诉讼,这样案件被受理之后才会做出判决。但由于我国的法院比较多,因此很多人其实也搞不清楚究竟实践中应该要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以下情况由...


·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什么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虽然不允许亲属结婚,但此时并不是所有的亲属之间都不能结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优生优育考虑。那在我国到底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呢?也就是说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亲属间不可以结婚 《...


·一、家庭财产同夫妻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同夫妻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后者是全体家庭成员。 2、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后者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可能很多人都认为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与城镇中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单独的规定,因此要是农村居民离婚的话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其实与城镇的标准没有什么差异。那到底这个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农村经济...


·什么情况法院会判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


·婆媳关系恶劣可以离婚吗?
      双方结成夫妻后,往往会跟男方家人一起住,那么便要处理好婆媳关系。不过,因为婆媳俩存在代沟,生活习惯上有差异,双方性格尖锐的话,将很容易不和。如果婆媳关系恶劣,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的,会影响夫妻关系,所以,有些人便提出离婚。   首先,因为婆媳关系恶劣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协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