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怎么赔偿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侵犯生命健康权,受害人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非法行医一般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具体行为就有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等等。而在这些情况下造成就诊人损害的不同,做出的刑事处罚也不同。
  
  
  


·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包括哪些
      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包括哪些 一、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包括哪些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


·医疗纠纷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医疗纠纷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一、答辩状: 1、所谓答辩状,就是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答辩状分刑事答辩状和民事答辩状,它是与诉状和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


·医疗过错赔偿纠纷审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纠纷审理程序是什么? 一、审理方法 1、案由的选择 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


·“医疗过错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正确么?
      “医疗过错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正确么? 一、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


·发生的医患纠纷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的医患纠纷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的发生都是我们难以预料的,就比如说医生与患者之间产生的医疗纠纷。相信每个人都不愿意见到纠纷的发生,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要想办法解决。对于医患纠纷,如果经认定是医方的责任,那么赔偿就是必要的。下面我们将发生的医患纠纷赔偿标准,...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1.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将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B...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一)、接受咨询 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 1 ?、医方的...


·医疗纠纷处理协议书怎么写 每件事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不失误
      医疗纠纷处理协议书怎么写 每件事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的不失误,医院治疗病人也是如此,由此就会发生一系列的纠纷事件。当在处理医疗纠纷事件时,标准的医疗纠纷处理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纠纷处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医院) 乙方:____...


·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
      司法鉴定是现在诉讼中使用较多的一种手段,他通过专业的知识和技术为案件提供鉴定意见,是现在司法行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一些案件中,往往会涉及到医疗鉴定,来确定赔偿的标准,这次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吧。 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所及的伤残等级,是参照...


·杭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遗留纠纷的类型是什么?
      杭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遗留纠纷的类型是什么 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很多人因此而烦心,处理问题也会很长时间,因此也耗费了您不少的精力,为此很多朋友都请了律师,在杭州发生医疗纠纷以后,很多朋友也请了杭州医疗纠纷律师,希望专业的律师能够为自己解决医疗纠纷的一切事物,省的自己麻烦,但是律师的...


·发生医疗损害患者怎么处理
      保存医疗的所有材料,包括诊断书,病历和记录等,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认医疗事故后,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进行权益追索。需特别注意的就是就诊医疗材料的封存。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