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验收“二书”。“二书”是指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第一份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份是住宅使用说明书。

   不可抗力问题《民法通则》第107 条明确规定:“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由于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比较突出而又常见问题,为避免自身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经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并将一些对于开发商而言常见的违约情形作为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此作为自身免责的事由。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不能让开发商为自己规避法律风险而损害了购房人的权益。

  

   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即房屋权属是以房产证为准的。在期房纠纷中,很多是关于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的,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齐全的,登房机关应在受理登记后即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造成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来的原因一都是般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土地出让金、程序有误等,一旦属于这种情况,购房人要提高警惕。

  

   关于期房再转让的问题,购房者、房产开发商经常遇到一个问题,问期房是否可以再转让、是否可以购入、而有些地方性文件不允许期房再转让。而有的地方是允许转让和备案,同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而国务院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从该法看预售房是可以再转让的,而实际上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其实是合同的转让,是在出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南京律师热线]。

   最新开盘楼盘的转让不需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而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则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购房者的主要权利是取得商品房产权,主要义务是付清房屋价款。如果购房者已付清全部房屋价款,则该转让不需开发商同意,反之,就需要开发商认可。但是由于房子是不动产,涉及登记和备案的问题,而再转让又没有具体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有些买卖双方当期房价格波动而违约时片面理解该条,所以往往造成纠纷不断。


·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如以一套商品房为抵押物,贷款30万元;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一、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非常重要,有些二手房买卖双方由于较熟悉甚至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导致纠纷产生时没有任何证据,不仅给法院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也不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要与房屋销售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房产属于最常见的不动产,若是所有人需要将房产进行抵押的话,为了充分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此时需要办理一个房产抵押登记。那么实践中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


·江苏省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江苏省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子对于一个家庭的重要性相信您都能了解,我国近几年因为经济的发展,使得许多房屋所有人面临房屋拆迁。被拆迁人的损失必然是要政府来补偿的,所以被拆迁人往往对拆迁补偿标准比较关心。我们以江苏建湖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例,和您详细说明一下在拆迁补偿中都包括了...


·夫妻离婚房产公证详细解释有哪些
      对于每一个想要安居乐业的人来说购房无疑是必定要经过的道路,但要将这一志向变为实际,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要完成买、卖的各项步骤和手续,这中间您会碰到许多法律难题,需要您打点好与各方面的关系,在这过程中,公证能够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那么针对夫妻离婚房产公证吗?离婚后房产怎样公证这个...


·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


·二手房购销合同可以贷款么?
      我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会和房产中介签署购销合同,来确定达成买卖关系。房产购销合同是重要的凭证,那么二手房购销合同可以贷款吗?有哪些方式呢?我们就这些常见的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做一个了解。 二手房买卖合同能贷款的,有下列贷款方式: 一、商业贷款 商业房贷是...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一、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在我们遇到房屋纠纷的时候,请律师是要收取费用的,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建议是向要意向聘请的律师介绍案情后,和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收费标准如下: 1、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什么是违约金?房产合同违约金的作用是什么?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因此,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促使购房合...


·商品房退房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退房流程是什么?在生活中,有许多购房者,收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后,发现房屋不符合购房合同的约定,但不知道能不能退房,更不知道商品房退房的流程是什么。按着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满足退房的条件,就可以退房。具体来说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样的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