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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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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要根据单位的安排来做事,这就包括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单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告诉您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
  
  一、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劳动法》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加班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又进一步做了说明。具体的支付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1、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另外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出于生产的需要,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这无可厚非。但单位也应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来安排加班,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同时员工也是有拒绝加班的权利的。就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的问题,答案就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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