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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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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一、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不是单方民事行为,其理由为: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同时,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了双方另有约定按份共有外,应当认定是共同共有。因此当夫妻之间从未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其在婚内所得财产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不得擅自处理。而考察财产处分行为是否为单方民事行为,主要看有无违反法律规定,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项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行为。这种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无需他人同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产生法律效力。而处理夫妻财产明显违反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两类:
  (1)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又称“相对的单方行为”、指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但不需相对人承诺,民事法律行为即能成立。如民事行为的撤销、债务的免除、追认代理权等。
  (2)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又称“绝对的单方行为”。指无须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即能成立。如立遗嘱、刊登悬赏广告、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此类单方民事行为所包含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可生效。
   二、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所以,在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时,如一方不知情且未取得一方同意,其处分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我国司法实践中意见多赞同不是,如不涉及善意取得,此行为因为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也属于无效行为,当事人在遇到此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早固定证据,向法院起诉,尽量避免自己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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