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一、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决离婚。从长远来看,这对解放当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女方需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方面进行辩护,在进行辩护时也是需要对每一个证据材料都要进行简明的阐述,同时在诉讼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也是需要将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合理的分配分割。
  
  


·一、夫妻之间怎么防止离婚分财产?
      一、夫妻之间怎么防止离婚分财产?1、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后财产协议的方式,双方约定婚后取得财产归取得方所有2、《婚姻法》相关规定: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各地都会出现离婚的情况,闪婚闪离的情况更是普遍,而在这过程中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最多,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些都是要解决的,每个地方处理离婚官司的犯法有一定的出入,那么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呢?看下文中我们对厦门离婚官司的介绍。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一、收费标准 最...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 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


·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后出于对孩子的感情,夫妻双方经常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发生争议。几乎是所有人都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该怎么争取呢。我们可以从法院的判决中找到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主要依据,从判决依据的角度逐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多了,发生纠纷的现象也就多了,而且也出现各种各样的要求,如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等等,那么,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婚姻法》并没有经济损失费的相关规定,所以,不能得到法...


·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双方由于离婚,一方因为经济原因或者身体原因会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但我国法律规定,权利可以放弃,但是该履行的义务还是要履行。一般对于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都是有无可奈何的原因,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放弃抚养权声明书 甲方: (男...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数额较大会构成票据诈骗罪。由此可见,认定票据诈骗罪,核心在于认定票据诈骗行为。那实践中应该要如何认定票据诈骗行为才好?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要如何认定票据诈骗行为 1、票据诈骗行为,即通过金融票据...


·一、夫妻财产共用部分有哪些内容?
      一、夫妻财产共用部分有哪些内容? 夫妻财产共用部分主要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


·没结婚怎样起诉抚养费进行办理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
      没结婚怎样起诉抚养费进行办理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一方拒不交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只有不给孩子抚养费情节恶劣,造成恶劣后果的,才会被判刑坐牢。 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执行。以下为参考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可以吗?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可以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


·离婚小孩抚养费深圳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
      达到法定年龄的男女结婚后,若由于感情不和等缘由欲离婚的,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二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是其中不可缺少的步骤。各地的抚养费的确定标准都是存在着差异的,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离婚小孩抚养费深圳支付标准的相关信息。 一、深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的抚养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