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以夫妻名义同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首先,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重婚”与“婚外同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实践中也是最难举证的。比较常见的证据有:共同举办婚礼、拍摄婚纱照的证据;重婚者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平台以夫妻名义公开的各种信息;生育子女时的住院登记信息等证据。

   其次,双方有无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与隐秘性的出轨不同,重婚必须是重婚者男女双方公开的、长期共同生活,既表现在持续、稳定的时间上,也表现在公开、固定的场所上。比较常见的证据有:长期共同参加各种活动的照片;长期共同出入同一住所的照片;亲友的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三,双方有无共同生育并抚养子女。双方有无共同生育并抚养子女,在实践中并不能作为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决定性因素,只能作为补强性因素。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有走私的主观故意但对走私的具体对象不明确,是否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案情: 被告人叶某受...


·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基本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义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义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方面 ...


·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及加重情节
      《刑法》第二百一十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伤亡事故或...


·贪污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之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工作中侵吞拆迁补偿款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1)案件详情 被告人张某某被某镇委员会任命为某村委党支部书记、实业公司经理(后因区划调整变更为某某村委党支部书记、某某居(村)委党支部书记、实业公司总经理)。被告人吴...


·侮辱诽谤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洗钱罪的立案标准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的;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tjlytel}}> 1、洗钱罪的立案标准 ...


·保险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 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例分析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例分析 (1)案情 被告人高某,男,1966年3月4日出生,个体工商户。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1997年3月10日被逮捕。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六安地区分院以被告人高某犯集资诈骗罪,向六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安徽省六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