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劳动群体的维权意识增强,进来出现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份群体劳动争议案例来介绍一下群体劳动争议案的处理过程。一、案情回顾2013年12月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一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援助律师。目前,受援助的30余名农民工和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并顺利拿到了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款,该案顺利结案。樊某某、王某某等31名农民工为北京某公司的职工,2013年11月北京某公司发出《通告》,告知全体员工因订单减少、工厂搬迁等问题,工厂从12月1日进入停产停工状态,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约,未到期的公司统一安排至某沿海城市。樊某某、王某某等31名农民工认为劳动合同有明确的履行地点,况且他们已经熟悉了现有的工作生活环境,故不同意公司的安排。于是他们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李慧霞律师律师承办该案。接到指派后李慧霞律师首先和这31名农民工约谈,了解详细案情,分析证据材料,并指导他们向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经过李慧霞律师耐心细致的工作,用人单位和31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结案。二、专家点评劳动密集型企业不仅面临经济利润的考验,也面临着劳动人力关系的挑战。针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1、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实效为目标,以调解为主要手段。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工资、奖金、保险费用等问题关系到农民工的生机,也是影响和谐社会的隐患。双方应本着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理念,及时、高效的解决纠纷。2、用人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裁员方案,注重离职流程指导和设计,防止大规模的劳动争议诉讼。特别是裁员规模较大,设计人数较多时,应聘请专业律师团体,审查裁员方案,保证其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参与裁员谈判,与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工会沟通交流;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化解裁员法律风险。3、劳动者应具有维权意识,积极收集证据,必要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对群体劳动争议案例的介绍,可以更好的提高当事人的维权意识,对于律师而言,也可以有效的掌握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的方式方法以及案件的办理技巧,避免不稳定情形的发生。针对具体的案件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工伤鉴定是职工在遭遇工伤以后必须经历的一项程序,工伤鉴定结果对于工伤赔偿金额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很多职工在受到工伤以后十分着急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呢?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


·一、劳动局不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劳动局不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你能够收集上述材料后,劳动局依然不受理的,可以认定为行政不作为,你可以提起向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合法呢?不少劳动者由于不懂法,即使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也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更不知道要维权。那到底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延长劳动时间其实也就是加班,而劳动者加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动加班,二是单位安排加班。而一般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但对于很多劳动者而言,可能不是很清楚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
      新的毕业季中,相信有不少高校的学生已经拿到了不少公司的录取通知。那么接下来就是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中,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就是其中很总要的一环,很多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劳动合同时尤其看重的一点,在此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包括的内容。 一、服...


·中止劳务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中止劳务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一、劳动者需付违约金的情况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2023加班工资算法是怎样的?
      加班工资算法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


·一、变更劳动合同能降薪吗?
      一、变更劳动合同能降薪吗?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留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留多少钱??对于从事建筑工作的人来说,为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负责,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会对质保金做一定的扣押。以后,工程质量的各项检验都合格以后,会按照规定进行反还。但是,对于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留多少钱的问题,可能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


·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任何的案件中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个讲求证据的年代,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作为证据的,要想成为证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拿工友劳动关系来说,那么,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