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幅度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幅度 一、合同法违约金最高标准规定
  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金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同时因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公权力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以保障合同正义性。平衡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原则的适用,违约金调整应当以尊重当事人约定为原则,以公权力干预调整为例外补充。违约金的过高或过低的比较标准是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应当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违约金的调整幅度体现着惩罚的程度和合同实质正义,因此违约方受到惩罚的程度应当同其过错程度相关联。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综上所述,关于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幅度,我们要注意,在进行约定违约金的金额的时候,我们需要对实际的受损程度的金额进行一定的考察,如果合同中约定的金额过分的高于实际的受损金额,在我国的法律中是不会予以支持的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 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有好多事项徐注意,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你的利益的最大化。 (二)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 ...


·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合同在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随之而来的各种合同诈骗也层出不穷,那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具体介绍一下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 一、不可以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 根据规定的拿赔偿金和解除合同的先后顺序,单位与职工解出劳动合同,职工先签解除劳动合同,再先拿到赔偿金,通常都是这样的流程,通常是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才能凭借协议对应赔偿金去财务领钱或者财务凭借财务向劳动者出具的手...


·合同约定违约金起诉要求利息可以吗?
      合同约定违约金起诉要求利息可以吗?合同约定违约金起诉要求利息可以,但是对方对方不会支付,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原先的按月补偿款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应计算进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数额不应当奇大,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20%-130%为宜。在《民法典》(2021年1...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一是体例安排有变化。合同法采取总则、分则、附则的体例设置,总共23章;民法典合同编采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体例设置,总共29章。二是一般规定有变化。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主要是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基本原则;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主要是调整范围、合同解释。基本原则适用...


·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如何处理?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在不存在的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之下的处理方式是支付违约金。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


·煤炭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煤炭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煤炭是我国生产生活和能源储备的重要物资,从煤矿采集区到实际使用区,往往会根据距离远近和道路交通状况选择通过火车、轮船、汽车等方式运送,为了约定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各方的责任义务,保证煤炭的运输安全,一般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实现,那么,签订煤炭运输合...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应注意哪些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应注意哪些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注意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纸箱购销合同范本里应当注...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撤销权是保护利益损害向法院申请的权力,当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时,个人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请求得到撤销权,达到撤销合同的目的,那么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呢?我们在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对文章进行了解。 一、合同被撤销之后,合同的效力 根...


·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民法典》来说,只有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当事人才允许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