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会得到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认定报告。如果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会得到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认定报告。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接受交警调解,就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这个时候,律师的参与能够简化流程,节约当事人时间,提高胜诉几率。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律师介入时机在什么时候呢?
   一、交通事故责任律师介入时机在什么时候
  从2007年9月1日起,发生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在接受交管部门的调查询查询问时,就要求自己委托的律师律师到场,从案件的初始阶段着手收集相关证据证据,交管部门不得拒绝律师查阅、复制有关事故的证据材料。
  律师的提前介入将使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记者从市交管局事故处理部门获悉,一般交通事故中,因当事人的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或因同等责任造成3人以上死亡以及造成无赔偿能力的财产损失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假如存在酒后、无照驾驶、严重超载或逃逸等情节,只要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一般在违法一方的当事人被警方采取拘传措施之后,律师才介入交通事故案件。从事故发生到当事人被拘留,有时会经历较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因没有律师介入,当事人自己无法知晓到底哪些证据对自己有利,应该通过什么方式保存,一旦证据灭失,最后在法庭上权益必然受到损失。
  律师提前介入,不仅能在寻求有利证据方面帮助当事人,更可以对警方的工作程序起到监督作用。公安机关在事故发生后,经常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但这样的调解并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满还可走法律程序。而且如果对警方的勘验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复议。很多人目前还不知道这样的细节。
  一般损失较小的事故无须律师介入,否则对当事人而言得不偿失,但有三大类事故最需要专业法律人士的介入。它们涉及的法律非常复杂,非专业人士很难完全搞清。
   二、政策依据
  交管局就落实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出台了交通事故办案十三条措施。
  这十三条措施包括:
  1、是交通事故立案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接受询问时可请委托的律师到场,交通事故立案前和当事人未委托的律师不可到场旁听交警询问;
  2、是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到场旁听交警询问当事人前,必须持有接受询问当事人书面委托文书和律师职业证,经交警核实后方可旁听询问当事人过程,接受询问当事人可当场书面委托律师旁听交警询问过程;
  3、是接受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旁听交警询问当事人时,不得妨碍交警询问,遇委托的律师在旁听询问当事人时有暗示、提示、阻止行为,交警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时,交警可请委托的律师离开询问场所;
  4、是交警在询问笔录中应记录当事人委托律师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证编号,询问结束后律师应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拒绝签字的,交警应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整个询问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
  5、是交警询问当事人、证人时,必须将当事人、证人是否要求保密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6、是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相关证据材料时,需提交当事人委托文书、律师职业证、查阅证据申请,查阅证据申请应写明查阅、复制、摘录具体内容;
  7、是当事人及代理人或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相关证据材料以一次为限,因特殊原因需再次复制相关证据材料时,由当事人及代理人或当事人委托律师自费复制;
  8、是交警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要向当事人告知,其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向原办案单位或所属交警支队递交书面复核申请行使复核的权利,复核申请要有明确的申请人、申请人与当事人关系、请求目的、理由和申请时间;
  9、是当事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无行为能力或因交通事故丧失行为能力,须由继承人继承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复核申请;
  10、是办案交警要在3日内书面通知交通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向申请复核当事人下达受理复核申请通知书,决定不受理的,3日内通知复核申请人;
  11、是不予受理复核申请的条件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请;依法需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经法院受理;
  12、是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后5日内,办案交警应召集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宣布复核结果并记录,由各方当事人在记录上签字,拒绝签字,交警应在记录注明;
  13、是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复核中止,当事人对复核结论仍有异议要求再次复核的,交管部门不予受理。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律师介入时机最好就是在当事人接受交管部门调查询问时介入。早期的介入有利于证据的手机。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能够对当事人在每个流程应该做些什么,如何进行应对进行专业性指导,这样有利于未来如果进入审判流程时能够从容应对。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事怎样的
      我国的交通日益发达,随处可见过往的车辆,经常会看见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会通知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验,由交警来确认双方的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在北京市区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对于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一定很关心,现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交通事故损害...


·一、交通事故人伤不签字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不签字怎么办?1、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如果肇事者不配合处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


·车祸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出来?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进行调查之后,以相关的证据和鉴定结论为根据,对当事人的责任认定的一种法律文书。按照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都有明确规定。那么,一般车祸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出来?我们对此问题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一、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赔偿误工费吗?一般无人受伤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如果对方的车辆是运营车辆,是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后开车受到什么处罚?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后开车受到什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


·北京机动车牌照转让协议怎么写?
      北京机动车牌照转让协议怎么写? 古时候人们做生意都讲究的是白纸黑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仍然在遵守着这一习惯,就拿机动车转让来说,我们知道汽车销售是一个朝阳行业,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有买车的欲望,这拉动了二手车的市场。北京机动车牌照转让口头约定无效,必须签订转让协...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看是否能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看是否能减少自己的损失。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当事人由于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最后损害扩大。那对于当事人而言应该怎么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怎么正确处理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


·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
      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出门行车,发生交通意外总是难以避免的。许多人在购买保险后,反而更加粗心大意,使得发生车祸的概率更高。这是一种很危险的思想,万万不可因为购买了车险就掉以轻心。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 一、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 如司机没有无证驾驶,酒...


·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
      如今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屡见不鲜了,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虽然法律严打“肇事逃逸”,但也不能杜绝。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例比比皆是,最可怜的是事故中的伤者,对方逃逸、人身损害无处申诉赔偿,身心备受煎熬。那么,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逃逸者又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


·在大多数交易中,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所以无
      在大多数交易中,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所以无论一手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下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但这也可能会引起定金纠纷,不过此时一般会适用定金罚则进行处理。那面对二手房的定金纠纷,应该怎么解决才好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如何解决...


·小孩发生车祸监护人误工费怎么赔?
      小孩发生车祸监护人误工费怎么赔?小孩发生车祸监护人是没有误工费的,因为监护人不是直接的受害人,但是监护人可以主张要求对方赔偿照顾孩子所带来的护理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若因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一般需要承担下列费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