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程序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申请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参见《举证通知书》),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 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
   (三)费用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三、劳动争议仲裁执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申请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原件一份,写明执行的依据和理由,申请执行的内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工商登记资料一份;申请人是用人单位方的,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 生效仲裁裁决书原件一份,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双方送达证明原件一份;
  4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公民代理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费用
  当事人申请之时不需要预交执行费。
   (三)申请期限
  一方或者双方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四)执行机关
  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在发生劳动纠纷后进行劳动仲裁时,我们要经过调解、调查、审查、取证、先行调解、及时仲裁、执行等一些列程序,了解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的相关程序及内容,对我们维护自身权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计件工资加班费该怎么计算才好
      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计件的方式发放的,比如按提成计算工资的销售人员就是属于计件工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要给员工加班费,但是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如果有,那么一般计件工资加班费该怎么计算才好?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工资支付...


·一、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可以结算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可以结算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分类与编号 1.1.1 工程资料分类的目的是便于管理,本规程主要是按形成、收集和整理的单位不同来划分工程资料的,竣工图因有较强的独立性而单独将其列为一类。 1.1.2 基建文件和施工资料因为点多面广种类繁多,本规程对其做了进一步的细...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上班,公司要给二倍工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上班,公司要给二倍工 ?规定上,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到期了,那么就要及时去办续签。这个时候的劳动者与公司,就相当于刚踏入公司的新员工与公司,需要在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内积极签合同,要是没有的话,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惩罚,其中之一便是支付二倍工资。 在劳动合...


·员工福利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不管是谁都会有上班的经历,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劳动换取报酬。作为一名劳动者在选择工作单位及岗位时,一般以薪酬高低作为第一考虑因素,其次就是综合公司的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这时候公司福利就是吸引员工的一大因素。作为公司的管理部门,为员工申请福利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接下来请随律师来看看员工福...


·劳动者签订的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者签订的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的短期合同只能签订二次,如果再续签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事业单位连续续签短期合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


·代缴社保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社会保险的缴纳一般都是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但是对于没有工作的朋友来说,就需要挂靠单位代缴社会保险。代缴社保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个人与代缴单位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依托关系。利用这种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具体的该如何理解这类劳动关系,可以随我们去讨论下...


·签订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在试用期随意辞退员工吗
      公司在试用期随意辞退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是多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是多长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第七章对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符...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在建筑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简单的对建筑工程进行装饰装修,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完成验收以后,您在进行使用的时候,也会对其进行装修。其实国家对于建筑工程装修的质量也是有验收规范的,那么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