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
  
  一、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特点
  
  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近期制定了《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文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1、是包含了多种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
  
  该合同纳入了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其他方式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以扩大合同文本的适用范围、提高使用效率,方便广大用户。
  
  2、是强调对农业用地与耕地的保护。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业用地与耕地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必须保证土地的质量不被破坏。为此,合同设置了保证金选项,从合同层面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以有效制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3、是设置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双方权利义务。
  
  通过对土地流转实践活动的总结,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合同的履行更加顺畅,力求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纠纷。
  
  二、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 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 企业法人 农民合作社
  
  其他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乙方(受让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 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 企业法人 农民合作社
  
  其他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土地及用途
  
  地块名称 面 积(亩) 等级 地类 四至 用 途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一)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号:以土地承包证书登记面积为准,共计亩。
  
  (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三)甲方现通过转包 租赁 互换 转让 入股 作为出资、合作条件 其他____________方式流转给乙方。
  
  (四)流转土地上原有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
  
  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土地的交付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经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交接单》。
  
  第四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资金进行计价(单位:元人民币):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元。共计元,于年月 日前付清。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期,每期年,每期土地流转价款递增%。合同生效后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元,
  
  以后每年于当年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转价款。
  
  (二)以实物或实物折资进行计价或其它方式:
  
  第五条 保证金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日内,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无息返还乙方。(凭原始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土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土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应属于甲方并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土地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碍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七条 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依法办理土地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四)不得闲置抛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土地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土地造成损害的行为,在流转土地内发生破坏土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七)对所流转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转协议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应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需使用或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及发包方同意。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应作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应在合同期满后日内将原流转的土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土地妥善处理。未收获农作物的处理约定为。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第九条 特殊情况下的利益分配及资源处置
  
  流转期间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利益分配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土地手续不合法,或土地经营权属不清,产生权属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防碍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给流转土地造成损害,或者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资源严重破坏,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出让方、受让方、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农业主管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就是对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特点以及具体的格式范本的介绍。可以看出江苏省做出了统一的格式要求,农民在办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就不需要再忧心格式问题,合同里明确的提到了双方的权利责任,对双方维护自身权益有效。


·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对于土地,不管是在土地的使用方面,还是在土地的转让问题上,国家都制定了相对应的管理办法,而且国家还根据相关的土地使用情况,对土地的使用年限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借款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一些法律纠纷,但是经常会出现不知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但由于有些案件不知被告的住所地或身份信息,或者不想去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于是案件...


·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在我国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一些被执行人不积极配合等,以各种方式对抗执行,那么法律就会对其进行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利益,那么这就涉及到本文为您讲解的知识要点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一、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征地补偿款发放错误发放流程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发放错误发放流程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就是关于拆迁的纠纷问题,通常都是因为在拆迁的时候赔偿的事项没有解决好,这样的现象在我国近几年一直发生,因此为了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能够让建设正常进行人们的赔偿顺利发放制定相关的规定,那征地补偿款发放错误发放流程是什么...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置房。这类房子主要是给当时拆迁的房东的。对于郑州市民而言,要想买这样的房子,就要熟悉好相关政策,以防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那么,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


·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住宅使用年限是广大群众极为关心的一个问题,涉及到很多家庭的主要财产能否得到长期的保障,而近期新闻有报道部分地区的住宅使用年限到期后政府部门要求补缴费用的行为,让群众不禁思考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下文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
      房价在不断增长,房地产的开发也十分火热。房地产的开发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这其中包括了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等。许多人认为房地产项目的设计过程最为简单,事实上,房地产开发会涉及许多流程,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一看房地产项目设计流程是怎样的。 一、前期拿地阶段 1、规划条件...


·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到当地的国土部门进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定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具备相当大的公信力,办理很多事情都需要用到这个证件。那么,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详情见下文。 一、办理对象...


·孩子户口不在本地能上学吗
      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上学。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证明居住的实际情况。当然,教育部门会对常住户口、暂住的名额配比上进行考量,本地户口会更加有利。流动人口的孩子虽然可以在异地上学,学籍档案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调出调入的,所以还得考虑以后享受哪里的生源政策,哪...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个人或者单位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土地使用权不是一种无限期的权利,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续期。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