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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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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避免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从而徇私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我国制定了回避制度。但在不同的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情况不同,那么当事人一般该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如何申请回避
  
  离婚诉讼作为普通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回避制度。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离婚诉讼案件中审判人员执行回避制度有如下规定: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离婚诉讼申请回避需哪些文件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
  
  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操作,即只有符合法律规定回避情形的,那么提出申请之后,对方才有可能被要求回避。当然,案件的审判人员也是可以主动要求回避的。上文同时还提供了离婚案件申请回避所需要的文件,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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